10月23日晚,重庆巴南区南彭派出所接到一名男子的报警,称他与老婆吵架后,老婆抱着孩子离家出走了,他非常担心老婆想不开,需要民警帮助寻找。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出警,经过为报警男子充电话费(因报警电话突然停机)、反复拨打报警人妻子电话(因对方一直负气不接)、沿路寻找(因报警人妻子刚接电话手机便恰巧没有电关机了,无法得知其具体位置)等过程,终于在路上找到了这名女子,随后经过安抚劝导,报警男子到派出所接走了妻子。(重庆时报10月26日报道)
此事正是“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警民和谐一家亲、深夜寻人暖民心”的真实写照。随着“有困难找警察”“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等公安工作原则宗旨的响亮提出,在警民关系更加和谐,公安工作群众基础更加牢固的同时,公众对人民警察也给予了更多的“厚望”,产生了更多的“依赖”。近年来频频发生的群众报警让民警帮忙扛煤气罐,钥匙落家里让翻窗开门,小猫小狗爬上树让帮助抓下来等等就是很好的印证。
“有困难找警察”,亮明的是公安机关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和立场,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合理延伸,因而是公安机关应旗帜鲜明提倡的。而“所有困难都要找警察解决”,则是对警察职能的泛化,是对理想与现实的割裂,因而只能是天真的呓语,不能提倡。试想一下,如“所有困难都要找警察解决”,为更好的服务群众,公安机关是否应当设立“医疗救护支队”“乔迁搬家大队”“灭犬防疫中队”“撬门开锁小队”“家庭纠纷调解突击队”等等部门呢?
诚然,违背常识、失去理性、无端烦扰公安机关的只是极少数人,并没有对公安工作造成太大的困扰。但此社会现象如不遏制,“所有困难都要找警察解决”势必蔚然成风,公安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中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和刑事执法机关的阶级属性和根本属性或被淡化,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主责或许会淡出公众的视线。
“所有困难都要找警察解决”现象的存在,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是公众对公安机关主责认识偏差的结果,也是人民警察与人民群众之间负面舆情和群众路线、忠诚警魂教育相互碰撞的结果,还是不恰当舆论引导的产物。
要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要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多如实宣传公安机关在惩治违法犯罪、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措施成效,不要让“扛煤气罐”“通下水道”“撬门开锁”“寻找媳妇儿”占据了舆论阵地;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各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为民服务的体制机制,不要让群众一有困难只能想到警察。警察不是超人,精力、时间都有限,不可能满足群众所有的需求、帮助解决所有的困难。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所在单位、所辖社区、志愿服务组织以及亲人、朋友难道都不能服务吗?难道都不便于提供帮助吗?
“老婆抱着孩子跑了”,还是尽量少让警察“陪跑”吧。让警察在日常琐事上少“陪跑”,才能降低“体能损耗”,才能在长治久安的道路上跑的更快、跑的更远、跑出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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