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小官巨贪关键在于规范办事行为

来源:中华时报    作者:才子    发布时间:2016-10-21    

    从2002年起,张文先后担任广安市邻水县地税局和财政局“一把手”。在长达10余年的主要领导岗位上,张文收受120余人贿赂,多达300余次,金额高达800余万元;以入股和高利转贷等方式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获利金额累计高达6000余万元。如果用平均法计算张文担任“一把手”的这12年,其每天的违纪违法所得高达1.5万余元,真可谓“日进斗金”。2015年8月,广安市纪委给予张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目前,检察机关正依法对张文涉嫌犯罪的问题提起公诉。(10月12日,华西都市报)

    区区一个小县的地税局长、财政局长,在十年的时间里就受贿800余万元,以入股和高利贷等方式获利6000余万元,平均每一天违法所得高达1.5万余元。看了这则新闻,不知我们的主管部门是怎么想的,不知我们的公检法机关又是怎么看待的,也不知道我们党政机关的相关职能部门又是怎样看待我们的日常管理和管理中的科学性的。为此,我有以下进言:

    小官巨贪来源于管理混乱。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为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我们曾经的管理制度、用人制度被一一打破,取而代之的是长官意志、肆意妄为。在金钱的左右下,一个又一个官员放弃了原则,在金钱面前随波逐流。千穿百孔的管理制度没有来得及修复,又被拉扯得更加的支离破碎。于是,政策性的漏洞让那些贪腐之人左右逢源,长官意志得到了为所欲为地彰显,管理也就更加的一塌糊涂。

    小官巨贪是因为手里掌握着没有任何约束的无数国家资源。国家由计划经济过渡到市场经济后,体制改革滞后而经济发展迅猛异常,配套的经济管理制度却没能一步步跟上。这样一来,领导干部手里的资源就成了露天煤矿,想要给谁就给谁,想要给多少就给多少。如此多的资源,如此这般分配,领导干部向不富裕还不行。

    总之,小官巨贪是我国腐败案件中的典型代表,他们之所以能够如此,根本原因就在于他们手里掌握着无数的赤裸裸的社会财富。


    新闻来源:http://sc.sina.com.cn/news/m/2016-10-12/detail-ifxwrhpn9730659.shtml


责任编辑:王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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