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个旧:“以镜把关”严防干部“带病提拔”

来源:中华时报    作者:李华明    发布时间:2016-10-21    

    今年来,云南省个旧市在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工作中充分利用“显微镜、放大镜、透视镜”,严把干部资格条件关、任前审查关和工作纪律关,有效防止全市出现干部“带病提拔”。

  该市在干部资格条件审查中,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以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为重点,发挥“显微镜”大处着眼,小处留意的特点,建立起干部监督信息“大数据库”,定期对入库信息综合分析。对干部的基本情况和相关信息进行认真审查、反复核对,并作为评价识别干部的重要参考,凡涉及档案涂改造假,存在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的干部,一律不得作为提名人选。

  在干部任前审查阶段,该市要求基层党委(党组)在向上级推荐干部时,利用“放大镜”扩大物像、聚焦本真的特点,通过显隐结合、内外结合、远近结合等方式,适时启动干部任前联审联查联动机制,对干部实行“全天候”综合考察。同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健全完善报告事项查核机制,推行新提拔任用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制度,凡涉及个人有关事项瞒报、漏报和有疑点没有消除、问题没有搞清、常委意见不统一的干部,一律取消任职资格或暂缓任职。

    为进一步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关,该市还充分发挥“透视镜”火眼金睛、辨别真伪的特点,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实行“一人一档、一事一记”,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加大查处问责力度。特别是在考察考核干部时,不断拓宽发现问题的渠道,通过明察暗访、谈心谈话的多种方式调查了解有没有跑官要官、托请说情、拉票串联、“接天线”、拉帮结派等问题。对涉及主要领导干部提拔任职或平职转任的,调查清楚有没有买官卖官、说情打招呼、任人唯亲等问题。对涉及违反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干部,一律取消任职资格,并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王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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