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监督,为批评而批评可行吗?

来源:中华时报    作者:歪歪    发布时间:2016-10-18    

    新华社太原10月16日电(记者胡靖国、王菲菲)山西省长治市纪委16日通报了关于对屯留一中部分教师聚餐饮酒被县纪委通报一事的初步核实处理情况。(新华网 10月17日)

    谚语有称,“狗拿耗子”,下句当然是多管闲事。反腐倡廉及党风建设自然是肃然正气,不正之风也鲜有见诸报端。最近山西屯留一中24名教师因为在节假日AA聚餐喝酒而被通报批评,实在让人大跌眼镜。虽然近日经过详细调查已撤销了此问题的处理,但监督机制权力的滥用仍然被民众所质疑:这种为了业绩或者纯粹利用反腐高压来“小题大做”的权力滥用何时休?为批评而批评的做法实在难以服众。

    反腐及作风建设自然需要相关监督机制监督,但监督机制又靠谁来监督呢?若是监督机制的决定本身就不客观、带有强烈的“业绩为上”的思想观念本来就落时代之后,谈何建设风气及发展?纪委作为一种特殊的监督机制,不去肃查贪官,专捡“手无缚鸡之力”、毫无职权的教师这种“软柿子”捏,莫不是想以此显示自身为监督工作“兢兢业业”的努力。监督不是表演,不是为了用权力向“无辜者”索要彩头,因此,监督机制同样需要被监督。如此,则第一,建立监督相关监督机制的平台。正是因为监督机制在判罚处理问题时的绝对权力,才导致其可能纯粹为监督业绩而“凑数”,建立公开透明的平台,让判罚在阳光下运行,杜绝相关纪委“货及无辜”的可能。第二,要严肃处理纪委有关判罚不得服众的事件。除了要严厉追责相关事件处理人员外,还要彻底肃查事件原委,给当事人一个交代,给社会一个真相,如此才能让纪委的工作服得民心。

    鲁迅先生有句话,勇者愤怒,抽刃向更强者;怯者愤怒,却抽刃向更弱者。纪委作为一个监督部门,应该严查“大老虎”、“小苍蝇”这种在官场上有所滥用职权的败类,而不是“狗拿耗子”地去操心教师聚餐喝酒这种“鸡毛蒜皮”的无聊事,不能为了所谓的监督“业绩”,为批评而批评般的凑数,更不能妄想试图以此“漂白”自身来立牌坊。同样的,纪委的监督工作也应该受到公众的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知错能改,实事求是,如此才能更好地肃正社会风气。

                                    

    新闻链接: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6-10/17/c_1119727546.htm

 


责任编辑:王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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