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长治市纪委16日通报了关于对屯留一中部分教师聚餐饮酒被县纪委通报一事的初步核实处理情况。(甘肃日报,10月17日)
日前,一则“教师放假AA制聚餐被纪委处罚”的消息在网络上引发热议,舆论几乎一边倒的对屯留县纪委做出的处罚决定产生质疑。事件在昨日总算得到了一个让多方满意的“终审”结果——撤销屯留县纪委常委会关于对屯留一中南校区部分教师聚餐饮酒问题的处理决定。
毫无疑问,市纪委在对案件本身进行调查之后,对县纪委做出的处罚进行撤销既尊重了客观事实,也尊重了法律法规,更是对社会呼声的一种积极回应。
市纪委撤销屯留县纪委的处理决定,从现实意义上讲,是还了20多名聚餐教师一个清白,也给了所有关注此事件的群众一个合理的交代。更为重要的是,该事件对于在反腐进入深水区的今日,不少地方纪检监察部门存在“为了反腐而反腐”的“畸形反腐观”,不仅让公众对现行反腐政策的支持度大打折扣,同时由于部分地区纪委对领导干部行为的约束达到了几近偏激的程度,导致目前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在工作中蹑手蹑脚,生怕稍有差错就会被追责处罚,一致部分公共事业难以推进,干部群众怨声载道。
因此,纪委查摆案件过程中“有法可依”就成了目前一个亟待重视的问题。教师在假期AA制聚餐饮酒引发县纪委的处罚,表面上看可能是县纪委在工作中过分吹毛求疵、矫枉过正所致,但是更深层上来讲,却是该县纪委在处理该事件过程中“无法可依”所致。由于现行规章制度中缺少一个对“工作日”的确切定义,导致聚餐教师、媒体及社会大众与该县纪委之间在认知上产生了较大的分歧,才一步一步致使事件持续发酵。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在市纪委撤销处罚决定后,我们也应该对屯留县纪委的工作态度予以认可,反腐就需要这样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该事件作为反腐新时期的一个典型案例,在折射出部分地方纪检监察部门需要认真反思工作思路以及工作目的的同时,也是对反腐“有法可依”的强烈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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