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使陪产假落到实处,必须有惩罚性条款予以配套保障,既要补充到《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相应条款中,也应体现在各省计生条例中。如此一来,陪产假才会成为硬指标、真福利,让每一个家庭平等受益(10月15日《法制晚报》)
随着二胎政策一放开,不管是茶余饭后还是扎堆聊天,这个话题成了聊天的主题。有的动作快的夫妇已“大腹翩翩”面临生产。可是,老婆生产做老公的也不能闲着呀,为了家庭和睦,国家也出台了一项好福利:老公陪产假。咋一看还真是好福利,国家考虑也周到,即保护了妇女权益又让家庭社会和谐。
可是,问题就来了,二胎的放宽,多少企业单位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女人都回去生孩子了,工作谁来接替?又不能阻止女职工生孩子,但工作又不能没人做,于是成了各个企业单位焦头烂额的难题。可是,更头痛的是女人生孩子男人要陪护,这又让企业单位“雪上加霜”,虽然男人陪护假期不长十来天左右,可是对于无关紧要的工作岗位多一人少一人还能运转,可对于身处于领导岗位、关键岗位就没那么幸运,陪护产假可能成为泡影,工作不能搁置,找人替班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是岗位一个萝卜一个坑。
国家推出的一项好福利,似乎很多人难以享受,陪护假休还是不休或者能休却不休成为了有些家庭的矛盾的起因。从新闻看出,很多家庭因为老婆生孩子,老公没有陪护成了一辈子的阴影,谈及往事就伤心。但事实上很多事情是很无奈。谁有假不愿意歇呢?恐怕这样的概率会很少。
都说工作和生活离不开,笔者也这么认为,的确,生活顺心,工作就能踏踏实实,安心工作,不管夫妻双方是工作还是生活 有点不顺心,多多少少会受影响。更何况是生孩子的问题,是夫妻双方的事情,老婆生产老公有假不休或者单位不让休换谁做妻子可能都不高兴,将成为今后产生矛盾的导火线,更何况有这项政策。用新闻中的话说:要使陪产假落到实处,必须有惩罚性条款予以配套保障,既要补充到《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相应条款中,也应体现在各省计生条例中。让陪产假成为硬指标、真福利。道理是这么个道理。可现实的语境下,恐怕没那么完美。就好比国家劳动法要求人人都有年休假,可事实呢,是不是人人都能休?结果不容质疑,大多数人没有休,尤其是管理层,他们肩上担负的责任促使他们不能休,而不是不休,这就需要家人的理解和支持。
任何事情都有他的两面性,陪护假从本身来说是一项惠民的政策,是好福利,可从单位的层面来说,他影响的不止是个人福利更是一个单位工作安置问题,面临种种因素。这就需要和单位多沟通,笔者相信没有哪个单位牛逼到能让你休却不让休,至于个人原因,是因为他看到了个人对工作的价值体现,而并非不愿意休陪护假,这就需要与家庭多沟通,作为家人多理解多支持。不管是国家、单位还是家庭总要有人付出,有牺牲精神。凡事多分理解和包容,社会才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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