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2年起,张文先后担任广安市邻水县地税局和财政局“一把手”。在长达10余年的主要领导岗位上,张文收受120余人贿赂,多达300余次,金额高达800余万元;以入股和高利转贷等方式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获利金额累计高达6000余万元。如果用平均法计算张文担任“一把手”的这12年,其每天的违纪违法所得高达1.5万余元,真可谓“日进斗金”。(10月12日《华西都市报》)
从职务层级上讲,按理说,一名小小的科级干部着实算不上什么“大老虎”,可先后担任广安市邻水县地税局和财政局“一把手”的张文着实在自己的为政生涯中以贪腐的方式“逆袭”了一把,在长达10余年的主要领导岗位上,张文收受120余人贿赂,多达300余次,金额高达800余万元,如果用平均法计算张文担任“一把手”的这12年,其每天的违纪违法所得高达1.5万余元,真可谓“日进斗金”。
古人云,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讲的是为官从政要有公仆心,要以群众利益为重,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强调,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但贪官们仍然抱着侥幸心理前腐后继,只有身陷囹圄,他们才会假惺惺地忏悔一番。邻水县财政局长张文案发后忏悔所说,“如果可以重来,我钱也不想要,官也不想当,只想陪父母多散散步,陪儿子多聊聊天。”可是世上哪有后悔药呢,等到东窗事发再来忏悔有什么用处?那么,这位不折不扣的“贪财局长”是如何炼成的呢?
张文虽说只是个科级干部,但是在邻水县来说,这个财政局局长却是个举足轻重的角色,是个众所周知的肥缺,很容易成为商人围猎的对象。正如新闻中介绍所言,“掌握一县财政大权的他,掌控着全县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工程和财政资金大权,本地区财政资金的分配和流向,社会资源的直接分配。”像这样位高权重的财政局长,我们能说他是个小官吗?某种程度上而言,张文的职权比一些副县长还大。正因为张文的权力含金量高,如果自身律己不严,加之监管制度缺失,很容易成为腐败分子。其实张文在坐上邻水县财政局长位置前,作为该县地税局长的他已经腐败堕落了,大搞权钱交易捞取好处。而且张文带动家族腐败从中渔利,“其大姐利用其地税局长的职务便利,长期兼职税务代理、二手房代理等,从中获取暴利”。
简言之,监管的缺位才造就了这位“贪财局长”,要知道,地税局也好,财政局也罢,都配备了纪检书记,怎么就对局长的腐败行为视而不见呢?巨贪张文违纪被调查实属咎由自取,但是那些向他行贿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曾经提拔他的上级也应该受到处分。只有这样,才能以儆效尤,遏制当地的腐败势头。当然最重要的,如何强化对权力的监管和约束,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是相关部门需要直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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