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酒令”已下达关键在落实

来源:中华时报    作者:淡蓝回忆    发布时间:2016-10-12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规定,要求所有公务接待一律禁止饮酒。此前,已有浙江、黑龙江、吉林等多个省份相继出台了公务接待“禁酒令”。(人民网)

    近几年公职人员因喝酒误事、因陪酒毙命、因劝酒打架等事件已不鲜见。这些酒后失态的做法不仅丑化了公职人员形象,而且伤害了自己的身体。随着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出台,全国各地基本都实行了禁酒令。本意虽好,但不能只停留在文件,关键是要动真格,见实效,更要坚定不移的持久落实下去。

    一是要转变观念,要让广大职工转变“酒量即能力”、“喝了酒好谈事”等观念,只有观念转变,坚定信念,才能更好地落实“禁酒令”;二是要健全制度,使顶风作案之辈心存敬畏;三是要强化监督,让更多的人参与到“禁酒令”的实施中来。

    古语有言“无酒不成席”。中国的餐桌文化有很大一部分就是酒文化。但在以往的公务接待上,饮酒之风大肆盛行,干部为了“办好事”不得不喝酒,官场“酒文化”弥漫着奢靡、腐败之风,令百姓反感,甚至唾弃。而今公务接待“禁酒令”的产生,百姓拍手叫绝。一方面,“禁酒令”的颁布有利于改进工作作风、反对铺张浪费,可以让干部远离酒桌,远离酒桌上的腐败,毋庸置疑它确能推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是一项不错的举措。

    另一方面,“禁酒令”的颁布有利于保护干部,各地“禁酒令”的出台成为干部拒绝喝酒的“挡箭牌”。干部们再也不必为酒席间的喝酒应酬而烦恼。众所周知,长期大量喝酒严重影响身体健康,容易得“啤酒肚”、“肥胖症”,甚至患“三高”。因此,公务接待“禁酒令”的颁布不仅净化了公务接待的“饭桌文化”,而且有利于保护干部。

    笔者认为,公务接待“禁酒令”的颁布利国利民,不得不为此点赞,广大群众为之拍手叫绝,期待它取得不错的成效,期待我国社会越来越和谐。

 


责任编辑:王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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