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禁酒令”更要有“罚酒令”

来源:中华时报    作者:凌月    发布时间:2016-10-11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规定,要求所有公务接待一律禁止饮酒。此前,已有浙江、黑龙江、吉林等多个省份相继出台了公务接待“禁酒令”。(109日  光明日报)

    自中央出台了八项规定开展勤俭节约、反对“四风”以来,高档白酒“退烧”、奢侈餐饮“遇冷”、办公设备家具配置实施限制……种种迹象表明,各级领导干部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相关要求。各地各种细化制度的出台更是昭示了中央治理“四风”问题的决心和地方的实施细则,这是作风大转变的好气象,值得点赞和推广。

    艰苦奋斗是成事之道,奢侈之风是败亡之途。官场酒文化,严重损坏了国家干部队伍形象,同时也影响了相关工作的效率。如果我们对吃喝风掉以轻心,听之任之,既会败坏党风政风,在社会上产生极为消极的示范效应,又会造成严重的物质浪费,还会加剧不满和对立的社会情绪,损害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目前,已经有很多省份都相继出台了公务接待“禁酒令”,所有公务活动一律安排工作餐、一律禁酒。出台“禁酒令”,一来有利于保护公务人员的身心健康;二来有利于遏制“舌尖上的腐败”;三来也是对所谓“酒桌文化”沉疴的抵御,彰显了反对奢靡之风的严肃态度。

    虽然“禁酒令”的愿望是好的,但在实践中还存在贯彻不到位、偷梁换柱的现象。要想“禁酒令”得以顺利实施,就还得有“罚酒令”跟进,加强执纪问责,对违反规定“顶风作案”的现象和人进行严肃处理,不留操作空间和心理幻想。

    坚持“禁酒令”,需要领导干部们自觉摒弃“无酒不成席”“少喝一点无所谓”等错误观念和侥幸心理,以强有力的社会监督、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和日常教育监管之手段,以党纪国法的刚性震慑力和从严监管、从重惩处之举措,确保最严“禁酒令”无人触碰、无人敢碰、无人愿碰。

    总而言之, “吃喝风”“应酬中的酒文化”之弊由来已久,“舌尖上的浪费”“禁酒令”已引起我们的重视,禁酒工作永远在路上,只有下定决心,认识到“吃喝风”的危害,施以猛药重典、铁拳治理、重律警戒、抓早抓小,才能端正党风、政风、行风、民风,让公务员群体在脑中形成工作日不敢饮酒的意识和习惯,倡导公务接待一律禁止饮酒的文明新风,让公务员成为人民信赖的勤务员。

 


责任编辑:王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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