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三公经费”,更应公开“三公消费”

来源:中华时报    作者:刘正猛    发布时间:2016-10-10    

    昨日,成都市级部门及相关单位陆续公布了去年的财政决算,截至昨晚8时,成都商报记者共梳理出81个市级部门及相关单位的财政决算,各单位的决算编制说明中均列出了备受关注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与往年相比,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的说明更加详细,有些单位不仅列出了去年公务接待的批次和人数,还详细列出了每一批次在哪里接待、多少人、花费金额等。其中,市纪委、市监察局“三公”经费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因公出国(境)下降了29%,为6.75万元,公务接待则下降了66%,仅为3.55万元。(109日《成都商报》)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由于这三项费用的滥用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党政机关的公费旅游、公车消费、公款吃喝等不良行为,故为社会普遍关注。前些年,中央尚未要求“三公”经费公开消费时,部分领导干部难以抵挡利益的诱惑,利用职务便利巧立名目滥用滥报销经费,以中饱私囊,从而导致贪腐之风肆虐。

    自2011年中央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公开“三公”经费以来,再加以中央政府一连串的反贪腐行动下,各级政府的“三公”经费几乎呈逐年递降趋势,之前“肆虐”的贪腐之风也得到了很好的遏制。让人不得不感慨:“三公”经费虽下降,干部作风却“升值”了。

    “三公”经费中的公款接待费大幅度降低也就减少了一些不必要的浪费,从而让领导干部们不再拘泥于不切实际的形式化访问,而是把大把的人力、财力和物力都着重于一心一意为人民办实事上。既提高了工作效率也为国家杜绝了浪费。

    据相关资料显示,我国财政支出预算一般由粗到细分为“类”、“款”、“项”、“目”四个级别,但大多行政部门三公经费只公开到“类”或者“款”,有进步。而只有公开到“目”民众才知道每一笔钱是怎样花的。因此,笔者认为,只公开“三公经费”是不够的,更应该公开“三公消费”。这是为了创造条件让民众监督政府,也是为了更快地促进阳光政府建设,提高政府公信力。

 


责任编辑:王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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