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搜狐新闻报道,临近开学,河南省商丘市一名初中体育老师却因身份证丢失,面临着一场突如其来的诉讼。他感慨万分,“丢人可以,千万别丢身份证!” (9月2日,《搜狐新闻》)
对于河南教师来说,真是摊上大事了,按理说身份证丢失后,及时到公安部门挂失并补领了身份证件,原身份证就应该作废,可偏偏不巧的是,丢失的身份证不但没有作废,还做起了董事长,欠了59万元债务,被人送上法庭,被搞得真是一头雾水,让人费解。
无独有偶,近日,重庆李女士把身份证借用借给了一位公司领导,不久后被卷入一起涉及千万金额和9套房产的纠纷,害得她和丈夫离婚,其家人也为此闹得不可开交,生活完全被打乱。李女士借他人用身份证“被”九套房,通过法院调查、了解,的确不是李女士所为,经过调解,得到理想的结果。虽然说李女士最终确定不是本人所为,挣得了清白,但前期的煎熬是多么的难耐,与家人吵翻,与丈夫离婚,精神损失谁来补,谁来负责,这些争议的起点都是身份证使用不规范惹的祸。
通过两起案件的分析,两张身份证在办理相应的事项时,都不是本人所为,理应受到办理人的质疑,可最终顺利的办理下来,不能不说明个别单位在业务处理中的不负责任。其实在公司注册业务中,应有法定代表人亲自前去工商部门办理申请、登记、领证并签字确认,不能前去办理,由他人代理的,要签订授权委托书,看来这些监督都是流于形式。
近日,对于身份证使用,公安部、中央综治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人民银行8部门近日联合发布 《关于规范居民身份证使用管理的公告》。为规范身份证使用有了明确的规定。规定是有了,但关键是实施的落实者,要认真执行这一规定。
让身份证使用不出问题或者少出问题,就要重视身份证的使用过程。一方面,要明确法律责任和义务。对于受用身份证的单位和个人,在受理身份证使用过程中,要证、人核对一致确认无误后,经身份证持有人签字有效,方可办理需要身份证出示的作用,否则视同合同或者相同法律效力的文书无效。另一方面,公安部门要加强身份证挂失后续的管理工作,要通过技术创新,让挂失后的身份证,联网核查不出信息,机读不出信息,丧失身份证件的功能,否则将失去身份证挂失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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