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布规定,要求在自治区范围内的所有公务接待一律禁止饮酒。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近两年,浙江、黑龙江、吉林、江苏、湖南、安徽等省份已出台公务接待“禁酒”规定。(网易新闻 9月29日)
喝酒败坏党风,喝酒影响工作,“酒精战场”往往更是“腐败藏窝”。在一些地方,酒场谈事、“酒桌办公”现象俨然成了“潜规则”,酒桌上的恍惚迷离加上酒精的麻痹作用,更容易使人思想“犯醉”,推杯换盏间不自觉地突破了党纪国法的“红线”。同时,喝酒必须花钱,使得奢靡浪费之风愈演愈烈,导致公款消费成为了久治不愈的“四风”顽疾。
于是禁酒就成了理所当然,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的不断深入实施,全国各地也纷纷出台相关政策。尤其是针对公务饮酒问题出台“禁酒令”,严禁党员干部工作日午间饮酒,一些地方更是亮出了“最严禁令”,凡是公务接待一律不准饮酒。这些禁令的颁布,既防止“酒桌上的腐败”,又避免“舌尖上的浪费”,还能保护干部身体健康,是以刚性约束倒逼公务应酬回归正常状态,这让广大群众为之拍手叫好。
禁酒令的出台净化了公务接待的不良风气,可以说是一件大快人心的好事,但却总是出现“一令难禁”的结局。公务接待禁酒令早已作为行政性法规的形式下达,其内容更是对象清楚,制度明确。但当法规走到基层,却总是出现“禁令不禁”的尴尬。其实,“禁酒令”若想真正做到“令”行“禁”止,并不是一两项政策出台就能解决的,也不是“抽查取样”几起案件,处理几个人就能刹住的。更重要的还应该是先煞因酒而起的歪风邪气,防止“今天检查明天喝”的形式主义,保证监督网全覆盖,并将监督常态化与多样化。这样,“禁酒令”才不会成为“几百份红头文件管不住一张嘴”一纸空文。
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得不到有效执行,再好的制度也是摆设。唯有多管齐下,众措并举,“禁酒令”的实施才不会被停在纸上、挂在墙上。有关部门唯有不断完善措施,加强明察暗访力度,“禁酒令”才会真正成为公务应酬的“醒酒药”,让更多干部远离酒精麻醉。
新闻来源:http://news.163.com/16/0929/01/C23I14CK00014AE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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