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政风明显好转,庸政、懒政得到有效遏制。新华社记者近期在基层采访时,一些群众反映,虽然“消极怠工”现象少了,可形式主义的新变种“积极怠工”却在一些地方的个别干部身上出现了。(新华网 9月26日)
党的十八以来,出台并修订“八项规定”“问责条例”等一批党内规章制度,给领导干部的头上带上了一道“紧箍咒”,个别党员干部在日益严厉的党纪面前,面对当地经济发展和民生服务方面的问题畏手畏脚,表面上失去了干事创业的勇气,以严守党纪法规为借口,按部就班地上班,对群众的诉求能推进就推,能躲就躲,被人们认定为是“积极怠工”,其实是让日益完善党规制度斩断了其利益链条,经济上无实惠、政治前途上担风险才是主因。
其实,干事创业有制度护航。虽然我国改革进入深水区、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各种矛盾更加凸显,利益诉求日益复杂,推动工作创新必然会触及深层次的矛盾,引起即得利益者的不满,出现不利于自己“上访”,被上级查问时披上暂时的“阴影”而影响自己的形象;然而四川等地在依规治党有了新探索,出台《关于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激励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意见(试行)》,在严查腐败案件的同时,查处了一批污告行为,还原事实真相,保护了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
人民的唯利益高于一切。《党章》明确规定,党员是劳动人了中普通的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的利益和工作职权外,不得求任何利益和特权。所以,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拿着国家的俸禄,代表着政府履行国家赋予的职能,就要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为干事创业加油带劲。
各级党员干部应在当前开展的两学一做教育中,自觉以《党章》等党内法规为镜,检视自己对党忠诚和为民履职尽责的情况,以焦玉禄等英模为榜样,以周永康等一批被查处的腐败分子为警示,着力加强党性修养,正确处理好利益关系,撕开“积极怠工”的假相,重燃干事创业的激情,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征程上贡献自己的青春和热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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