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精伤肝,这是生活常识,不分年龄和职业。对公务员而言,公务接待全面禁酒,既是身体健康的福音,也是作风建设的抓手。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印发了《自治区公务接待禁止饮酒的规定》,对自治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涉及的公务接待活动,一律禁止饮酒,特殊情况也需报本级纪检机关审批,否则要受到党纪处分。这个规定值得叫好。(人民网)
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之后,全国各地都出台了各种形式的“禁酒令”,目的是为控制公务接待中的歪风邪气。“禁酒令”一出,公务接待中的歪风邪气得到了有效遏制,尤其是公款吃喝现象明显减少。但由于各地制定的标准不同、实施细则不同,自然宽松度也就不同。一些地方要求只中午接待不能喝酒,但晚上接待却没有明确指示。还有一些地方虽然制定了各项公务接待的规定,但层层实施下去后,规定也就“变味”了。还有一些领导干部采取有空子就钻、见漏洞就进,也让公务禁酒难奏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制定的全面禁酒规定对我们来说无疑不是一种办法,但是要将全面禁酒变为常态,不能只是说的好,更多的要执行好。
因此,全面禁酒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防止形式主义,严禁走过场,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要抓落实,对各类“变相”的公务接待要严防严查。
二是加强执行力,形成管理全面化。禁酒执行常态化、公务规范招待标准化、酒企市场经营规范化、执行问责严肃化。通过全面管理,不仅能够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还能够提高个人形象和干部作风,从而在全社会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三是强化监督,反复巡查。只有扎紧监督的篱笆,关好制度的笼子,通过反复查、定期查才能终结公务接待喝酒问题,将八项规定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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