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社会上有一种现象很值得琢磨:一些腐败官员侥幸地认为“大家都在这么干”,总不可能“一锅端”,于是胆子越来越大,查出的窝案涉及人员之多、金额之大,令人咋舌;一些行人对违反交通规则的处罚规定“等闲视之”,在“凑够一拨就走,交警管不过来”的思维惯性下,中国式过马路现象让人无奈。无论是影响巨大的贪腐案,还是看似无关痛痒的闯红灯,其实都是参与者“法不责众”心理、“羊随大群不挨打,人随大流不挨罚”思想在作祟。这似乎成了一些人行为处事的“潜规则”,群体违法违规事件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危害毋庸置疑。
然而,辽宁系列贿选案似乎已经给出答案。2016年9月13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依据法律程序,严肃处理了辽宁省人大贿选案,依法确定45名拉票贿选的全国人大代表当选无效。瞧一瞧,45名人大代表,523名省人大代表,加上省委换届贿选案,辽宁有900多人涉案。这么大规模,这么高层级,可中央还是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毅然决然地动手了,“批量处理一步到位”,谁也别想侥幸脱身。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查处的第一起发生在省级层面、严重违反党纪国法、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严重破坏人大选举制度的重大案件。辽宁贿选案涉案人数之多、情节之严重,性质之恶劣、触目惊心、发人深省。该案建国以来从所未有,因而打破了很多“记录”。此次中央以刮骨疗毒的决心,“打包处理一步到位”。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组织载体。用金钱收买选民、搞“钱权交易”,与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根本宗旨是不能相容的。此番中央严查辽宁官场系列贿选案,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给予打击,是捍卫正当选举程序与干部选任公信力的积极作为,也是塑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的必由之路。严查严办一批人,能教育一大片人,给“法不责众”的惯性思维狠狠地泼了一瓢冷水,让我们的依法治国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使我们的民主法制建设前景更为灿烂。那些还想着“抱团违法”“法不责众”“又不是我一个”“中央顾不过来”的贪官们,失眠吧!颤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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