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检察日报9月22日消息,安徽省寿县原县委书记张绪鹏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款物价值644.89万元,因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因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其堂弟张绪刚因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因张绪刚提出上诉,目前,该案正处于二审程序。
张绪鹏在担任寿县县委书记时,利用职权,与其堂弟张绪刚“齐心协力,共同捞金”。此外,他不仅多次出面请老板帮忙,为在期货公司工作的女儿张佳“创造”业绩,还放任其花“客户”的钱。淮北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余权介绍,张绪鹏“是一个难得的人才,只可惜他最后因亲情沦陷。”负责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剖析该案时说道:“张绪鹏自己对物质没什么要求,他受贿是为了满足他的家人。”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鲁迅有诗言:“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孝敬亲老、疼爱妻儿、关心族人不仅是人之常情,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这种美德在扭曲的权力观、亲情观面前变了质、走了样。“道是有情却无情”,这样的“爱”既害了自己,也害了亲人,更对不起对一方父老。
作为领导干部,还应常念感恩之情、常思贪欲之害、常怀警戒之心,正确处理亲情关系。
读好“权力书”。罗荣桓元帅曾告诫一些领导和机关干部:“不要以为你很高,这种高是因为你骑的马高。下了马,该多高还多高”。权力再大,还是人民赋予,用权需为公,以权谋私必将误入歧途。“官位”越高,越要常记“初心”,勿忘根本,战战兢兢,不搞特殊,更不能违法乱纪。当年,有人问胡耀邦同志:“入党当干部有何好处?”他回答:“要说好处,我看只有一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事实可鉴,只有严于律己,带头吃苦、服务人民,才能赢得人心,走得长远。
过好“亲情关”。“于治国者,必先齐家”。家不齐,何以治天下?家风正则作风优、政风清;家风不正,就容易“火烧后院”,滋生腐败。作为领导干部,应本着爱之有度、爱之有方的原则,在树立良好家风方面做示范,带好头,以好家风来正脊梁、挺腰板儿。毛泽东在处理亲情问题上始终坚持三个原则:恋亲不为亲徇私,念旧不为旧谋利,济亲不为亲撑腰。他连救济亲朋的钱都是从自己的工资或稿费里面出的,没用过公家一分钱。领导干部处理好亲情关系,不能不以此为鉴。
念好“法律经”。政道去邪,法不容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无论其官位有多高,职权有多大,都将受到严肃追究。习近平强调,领导干部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近年来,中央对反腐采取高压态势,“大老虎”、“小苍蝇”的纷纷落马更是告诫各级领导干部:手莫伸,伸手必被抓。以身试法,终将身败名裂。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到坚守道德底线、不逾越纪律红线、不触碰法律高压线,方能为官清正,造福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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