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人大发出公告,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全国人大代表过程中,有45名当选的全国人大代表拉票贿选,有523名辽宁省人大代表涉及此案,并对涉案代表终止代表资格。这是继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之后,又一起性质十分恶劣、情节非常严重的贿选大案,也再一次体现了触及纪律底线“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
从近年来查办的拉票贿选等大案要案可以看出,涉及人员之多、涉案金额之大、情节之严重骇人听闻,其根源在于苗头性、倾向性的不正之风未得到及时清除,致使周边的一些“健康”干部纷纷效仿、跟风,产生了“劣币驱逐良币”效应,严重破坏了党的政治生态。这些“害群之马”一旦得到提拔使用,其“劣行”、“病症”还将在更高的岗位上扩散、在更大的范围内蔓延,进而影响更多的党员干部、伤害更多群众的感情,必将搅浑一个地方政治生态的“一池清水”。
今年是地方换届之年,换届就不可避免地关系到一些干部的进退留转。选好用好干部,直接影响着一个地方的前途方向,关系今后一段时期群众的民生福祉。选对一名干部,造福一方百姓,错用一名干部,破坏干群关系、带坏政治风气,甚至给整个政治生态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深入,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得到了有效遏制。然而不容否认,当前仍存在一些干部权欲膨胀、利欲熏心,拉票贿选的手段越来越“隐蔽”、技术越来越“高明”、形式也越来越“多样”。他们为了逃避自身责任,拉票贿选、请客送礼不再明目张胆、招摇过市,而是遥控指挥、暗箱操作,将自己伪装起来、“置身事外”,甚至披上亲民、爱民等“合法”外衣,道貌岸然地为自己的仕途造舆论、造声势,角色从幕前转到幕后,从“主演”变成了“导演”,给换届违规违纪的取证、定性带来了难度。
利剑出鞘,警钟长鸣,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各级只要严字当头、严防死守,拿起党委领导、组织监管、纪律问责、群 众监督的强力武器,世上就没有不透风的墙,那些“害群之马”必将露出马脚、浮出水面。
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强调,要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让腐败分子在党内没有任何藏身之地。对于换届中出现的拉票贿选、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风,各级要以强烈的担当、坚决的态度和果断的措施,严守换届纪律,狠刹歪风邪气,对那些追名逐利、动歪脑筋的干部“露头就打”、绝不姑息,不给心术不正、急功进利的干部一丝出路、一点机会,不放过任何漏网之鱼。唯有如此,才能换出组织放心、群众满意的好干部、强班子,也才能重塑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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