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临近,吉林省纪委印发《关于坚决纠正“四风”确保中秋国庆廉洁过节的通知》,并通报了7起在纪律审查中查处的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09月12日 人民日报)
自党的十八出台“八项规定”和反“四风”以来,旨在让党员干部从思想上转变作风,从政治上向党看齐,在行动上联系群众,在廉洁上永葆赤诚之心。然而,在实际中,公款收送礼品、搞隐秘聚会、滥发津补贴等问题却屡禁不止,且形式还“与时俱进”。
在“八项规定”和反“四风”问题的执行中,一些党员干部“换汤不换药”公然违反规定,还“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扭曲规定、制度的良性出发点。用公款发放过节费来撑心系干部的领导脸面;用公款宴请搞隐秘拉帮结派的聚会,想为“仕途”走捷径,拉关系;甚至更有违规收受礼金、笑纳购物卡,为了中饱私囊,把权力当成摇钱树,这些都是变相“腐败”的特例,不仅会造成国家的财产损失和更是为部分党员干部的前程而感到惋惜。
不得不说,“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取得了不少认可的效果,绝大部分地方风气得到极大改善,“四风”突出问题也收敛不少,但个别党员干部总是变换花样,打着“过节”的旗号,变相涉腐。笔者认为,此次吉林省纪委印发《关于坚决纠正“四风”确保中秋国庆廉洁过节的通知》,并通报了7起违反规定的典型案例,就是要告诫党员干部吸取教训,日前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也推出“我要举报”窗口,更是对节日期间将出现的不正之风进行监督举报开展的积极举措,势必将整治“四风”和反腐工作开展到底。
不仅如此,在通报典型案例起到警示作用和开设监督举报网站来保证廉洁过节的同时,更要利用监控数据,查询税务发票管理系统等公共资源,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反“四风”、腐败问题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工作,不仅注重“节日”的重点防范,更要在于平时工作下功夫。所以,要加强党员干部形成接受制度、敬畏制度的心态,建立实际有效的执行措施和处理办法,自觉接受内部和外部监督,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为民服务的精神,才能凝聚党心民心,才是提升党风政风的光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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