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杭州峰会就继续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达成多项共识,包括核准《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和《二十国集团2017—2018年反腐败行动计划》,以及决定在中国设立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等事项。这说明,G20成员国将采取越来越严格的措施,在反腐追逃追赃问题上进行空前广泛的合作。
据报道,《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是由中国起草并获得各方同意通过的,这被认为是2014年APEC会议通过的《北京反腐败宣言》发表以来的又一项国际反腐败宣言。这些反腐败宣言的通过,表明世界主要国家对中国开展的反腐败行动的理解和支持,同时也表明世界主要国家对反腐败国际合作重要性的认识。
国际合作进行反腐败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各国政治、经济、社会等不同方面的制度背景,特别是涉及各国法律制度的差异。对于国际反腐败合作,这些制度背景和制度差异造成了一定程度的阻碍。此次G20各方所承诺的共同调查和起诉腐败犯罪,追缴腐败所得,拒绝腐败分子入境、拒绝成为腐败分子避风港,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原则加强国际合作、进行司法协助和引渡合作等内容和共识,更坚定了峰会“让腐败分子在二十国乃至全球更大范围无处藏身、无所遁形”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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