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届工作启动以来,黑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问题、严明纪律,全程跟进、精准施策,确保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在风清气正的环境中开展。(光明网,9月8日)
黑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把监督责任贯穿换届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全面介入、全程跟进,瞪大眼睛、伸长耳朵,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漏掉任何一个疑点,为换届工作配上了“火眼金睛”,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换届工作环境。
正人先正己,纪检系统率先垂范,严防“灯下黑”。对纪委班子换届考察人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履行考察、提名、推荐、选举等工作程序,对考察对象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凡提必核”、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并全面优化纪委班子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首先从本系统落实监督责任抓起,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做出样本,立起标杆,行得端、走得正,不怕别人背后指指点点。
压实监督责任链条,层层把关,严防“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黑龙江明确划分了上下级纪委的责任,对各级领导班子新提名人选的廉政把关,由同级纪委负直接责任;对继续提名干部的廉政把关,由同级纪委和上级纪委负直接责任,上级纪委同时承担领导责任。在纪委内部责任分工中,室主任和常委对廉政把关工作承担直接责任,副书记承担主要领导责任,纪委书记负监督主体责任。同时,对于廉政把关不严、出现疏漏的,各室主任、常委、副书记和主要领导均要签字背书。建立健全了换届工作监督责任分解体系,纵横交错、无缝衔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监督责任的触角伸向了换届工作的各环节、各方面。
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出击,严防“守株待兔”。黑龙江省委成立4个换届风气巡回督查组,深入市(地)及其所辖县区开展换届风气专项督查,由省纪委及派驻机构1名副厅级干部带队,对各地换届过程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重点督查。同时,对反映换届纪律的信访件优先受理、优先处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肩扛监督责任,主动投入换届工作,深入街头巷尾倾听坊间口碑,深入田间地头打听民间官声,深入同事同僚探听私下议论,近距离接触观察作风做派,全方位了解考察对象日常点滴、一贯表现,进行多角度分析研判,杜绝误听误信、偏听偏信,做到客观、公正、全面。
选什么样的人,用什么样的人,对于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影响深远、意义重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给换届工作配上“火眼金睛”,辨别真伪、去伪存真,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工作环境,为深入推进“四个全面”选好人、用好人。
信息来源:http://politics.gmw.cn/2016-09/08/content_2187728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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