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包”变“黑包”,纪委查案“头”

来源:中华时报    作者:田中玉    发布时间:2016-09-18    

    金秋已至,节日纷现。纪念先祖,唯庆日欢。欲使故人知,而今余年足。吃喝享受,皆以为庆。然何出玩乐者,唯方圆之物,亦乃金黄之物。所以,逢年过节,金钱成为重要“礼物”之一。

    红包本是过年时长辈给晚辈的压岁钱,是对子孙辛苦一年的奖励,也是分享过年喜庆的一种方式。然而,送钱之风盛行后,红包就成为了送钱的代名词。红包就成为了阴暗交易的“障眼法”,就成为了“买官卖官”的“金美包装”。

    南充拉票贿选案、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红包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它几乎经过每一位“阴暗者”之手,它成为我国纪委反面的典型案例,更是纪委办案的“万金油”。

    自从习近平总书记倡导“严禁请客送礼,收受红包、礼金”,全国的“红包”骤然减少,国内“清风徐徐”、阳光明媚。尤其是国家公职人员,在保持廉洁从政方面,成为又一座“鼎力靠山”。

    然而事无绝对,必然有其两面。严格杜绝“送红包”盛行,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经济发展,例如公司不给创先职员奖励,如何能调动职员的工作积极性。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没有点滴职员的辛勤劳动,公司如何创收。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没有公司对经济的微薄付出,国家经济如何呈现飞跃式发展。

    因此,在涉及非国家公职人员上,“红包”是不可或缺的。涉及国家公职人员时,“红包”就是红线。“莫越线,越线必被捉。”给国家公职人员送红包,就是有求于人,此“求”非正当诉求,不被法律保护,只能走“歪门邪道”。国家公职人员收红包,就是明知其所求非法,仍然为其做事,就是目无法纪、“无法无天”。这让群众如何信服,让群众“有冤无处申”,群众都信不过的官员,让国家怎敢把一方百姓交给他去治理?

    矜高倨傲,无非客气,降服得客气下,而后正气伸;情欲意识,尽属妄心,消杀得妄心尽,而后真心现。作为国家公职人员,要想保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就得甘心清淡寡欲、耐得住寂寞、扛得住诱惑。


责任编辑:中华时报
相关链接: 中华时报(app) 中华新闻通讯社 新世纪艺术 中华摄影报 中时网

Copyright © 2002-2017 中华时报传媒集团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025831号-4 记者查询  关于我们  手机版本 技术支持:海南布谷

快捷评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