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6日发布消息,二十国集团反腐败工作组共同主席、中央纪委监察部国际合作局副局长蔡为在接受专访时透露,2014年以来,我国先后开展“天网2014”“天网2015”行动,已从70余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1915人,追赃金额74.7亿元;2015年4月集中曝光的“百名红通人员”已有1/3(33人)落网。(9月7日中国新闻网)
这些年,国内反腐进入高压态势,“零容忍、全覆盖”令许多贪腐官员落马受审,对外逃分子的追逃力度也是直线上升,打破了“避罪天堂”的外逃梦。那些外逃的官员,几乎在外逃时都卷走了一大笔钱,给他人、国家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加大追逃力度,刻不容缓。
由于世界各国的国情不同,政策制度各异,再加上外逃分子藏匿在世界各个角落,发现难度大,给抓捕工作带来诸多障碍。但世上无难事,只要肯努力,在追逃追赃的强烈决心下,开展“天网行动”,加强与国际社会反腐合作,一个个“红通”人员主动回国自首,被追逃回来。2015年4月集中曝光的“百名红通人员”已有1/3(33人)落网,追赃金额达到74.7亿。这样的成绩来之不易,令人欣慰。
但应清楚地看到,追逃追赃的出发点,并非就是为了挽回国家经济损失,眼睛不能单盯着钱看,其意义远远不局限于此。既让腐败分子回国受罚,便于堵住腐败的“退路”,同时也有利于彰显法律的权威,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一直以来,腐败分子只要外逃成功,几乎就难以追逃回来,国内的法律对之毫无约束,成了腐败分子的一条“后路”。如果不把此路堵死,更多的官员难免效仿腐败,出事前纷纷逃往国外,影响国内反腐工作成效,“零容忍、全覆盖”就可能成为一句空话。
所以,追回外逃人员1915人追赃74.7亿元,其意义远远不止于挽回经济损失,而通过堵住外逃的“漏洞”,形成倒逼效应,有利于杜绝腐败行为的产生,培塑良好的政治生态,在源头上减少腐败的产生,这才是更重要的意义。
新闻链接:http://www.chinanews.com/gn/2016/09-07/799629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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