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权谋私换来法律严惩

来源:中华时报    作者:宁曦    发布时间:2016-09-13    

据安徽商报消息:三名村干部在未经任何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将村内76亩耕地出租给一公司50年,该公司在多次被叫停的状况下仍非法建设墓地,共建墓穴4千余座,对外非法销售墓穴569座。近日,三名村干部和涉案公司的三名负责人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长丰县法院判刑。

村民委员会是在农村基层自治组织,是为人民群众谋求最大利益的组织。任何组织都是不能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的,相反必须在法律法规的指引下开展村委工作。作为基层村委会的村干部,在国家相关部门屡次叫停的前提下,仍我行我素,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非法建设墓地,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弄为自己的特权,完全违背了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的行为准则。同时三名负责人并没有将土地合法利用,反而是发扬封建迷信思想,与党的中心任务背道相驰,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更损害了党的威信。

三名村委会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被法院判刑,依法得到了严惩。他们的下场,体现了我们党和国家从严治党、从严执政的方针政策,任何违背党纪国法的行为必将受到严惩。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基,农村基层组织的建设则是我们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大力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党的领导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保证,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和关键。大力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作用。只有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才能不断夯实党在广大基层的执政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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