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抗组织审查,罪加一等

来源:中华时报    作者:是否    发布时间:2016-09-12    

   近日,贵州省纳雍县原副县长杨奎因严重违纪、对抗组织审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实,早在2015年9月,杨奎在接受纪委约谈时,就对组织的提醒置若罔闻,坚决否认自己有问题,并在《个人情况说明》上写下“请愿”二字,请组织还其清白,还信誓旦旦地表示“多谢领导们的关心,我本人没有任何问题,我经得起组织的任何调查。”(中国纪检监察报  9月2日)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国家主席习近平多次强调,反腐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批高级官员因为严重违法违纪落马,多位省部级高官相继被查。

    但是,仍有部分党员干部顶风作案,置党纪法规于不顾。在接受组织审查时,不是坦白求取心灵上的解脱,而是想尽办法对抗组织审查,抱着侥幸心理,以求蒙混过关。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有其他干扰、妨碍组织审查行为的”,可以依照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对抗组织审查,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包庇同案人员的、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应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因此,对抗组织审查是一种严重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因为,这涉及到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问题。

    违反党纪法规本就是错,对抗审查更是错上加错,广大党员干部应以“两学一做”为契机,重温入党誓词、学党章规,做一名守规矩讲纪律的讲政治明白人。切不可抱着侥幸心理,妄图逃避责任,最终葬送了自己的大好前途!


责任编辑:中华时报
相关链接: 中华时报(app) 中华新闻通讯社 新世纪艺术 中华摄影报 中时网

Copyright © 2002-2017 中华时报传媒集团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025831号-4 记者查询  关于我们  手机版本 技术支持:海南布谷

快捷评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