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粮总公司党组把谈话函询作为重要抓手,加强对干部的经常性监督,抓早抓小,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近日,总公司党组学习借鉴地方纪委和有关央企经验,结合系统实际,研究制定了《中储粮总公司党员领导干部谈话函询实施办法(暂行)》,对谈话函询工作提出规范性要求,进一步推进中储粮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办法》于8月26日正式印发全系统执行。(新华网,9月2日)
为加强对干部的经常性监督,抓早抓小,让干部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储粮系统研究制定了《中储粮总公司党员领导干部谈话函询实施办法(暂行)》,规范了谈话函询的适用对象、责任主体和程序方法等要求,根据问题线索的性质及情节轻重,将谈话分为提醒谈话、警示谈话和诫勉谈话,并明确了干部评优资格与谈话等级挂钩——受到诫勉谈话的领导干部,取消当年考核评优、评选各类先进以及本任期考核评优资格,自诫勉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提拔、重用。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希望中储粮总公司党组把谈话函询作为重要抓手,要始终坚持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原则,切实把《办法》作为新时期干部评优的重要遵循,特别是要从严对谈话函询结果的运用,经谈话函询核实存在轻微违纪的,本人要深刻检查并在民生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开展自我批评;建立干部谈话函询档案,在评先争优时把被诫勉谈话的干部筛查出来,坚决防止被诫勉谈话的干部评先争优现象的发生,与干部考核评优挂钩,增强了谈话函询工作的权威性,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总之,通过及时开展谈话函询,切实落实抓早抓小,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体现了在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中,要从严管理、从严谈话、从严治理,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不仅当事人要进行相关等级的谈话,而且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以零容忍态度一谈到底、问责到人,体现出党组对干部的关心爱护和严格要求,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
新闻来源: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6-09/02/c_12926682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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