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票贿选”已不是第一次出现在官员违纪通报中,在中纪委网站上输入“拉票贿选”关键词,会出现30多页的相关内容。今年以来,就至少已有22人因存在“拉票”或“贿选”问题被点名,其中包括5名落马省部级官员。(人民网 9月1日)
中央今年对换届纪律的“九严禁”要求中明确指出,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拉票贿选”无非是想在政治上“投机取巧”, 获取晋升“捷径”。拉票贿选直接冲击党内选举制度,动摇党的干部工作根基,挑战党的政治底线。其所带来和助长的其他腐败现象,严重危害整个政治生态,影响“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贯彻落实。拉票贿选或许只是冰山一角,但这无疑折射出我国选人用人制度还存在漏洞、监督举报机制还有待健全、惩治应对措施还有待加强、领导干部思想还有待提高。
官场不是生意场,干部选拔绝不能待价而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决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因此,要严把选人用人关,全面准确地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方式,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等问题。要敢于动真碰硬,敢于同不正之风斗争,杜绝“好人主义”“一团和气”。要充分用好巡视“利剑”,紧扣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突击提拔等突出问题,开展“点对点”巡视。要建立健全来信、来电、来访和网络“四位一体”举报平台,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办理、件件有着落。要重拳整治“庸懒散浮拖”,对违规违纪者要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同时,还要尽快在制度上建立一套科学完备的干部选拔任用体系和权力监督体系,不断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解决“唯票、唯分、唯人情”的取人问题。以法律的刚性打破潜规则,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让更多德才兼备的人才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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