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蝇贪,既要治标更要治本

来源:中华时报    作者:灿若夏花    发布时间:2016-09-01    

    为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基层,遏制群众身边的““蝇贪””,今年6月,渝北区纪委出台新规,要求村干部及其直系亲属享受惠民政策情况必须全面公开。(8月29日 人民日报)

    农村基层干部是广大农村群众最直接的管理者,虽然权力有限,但他们的行为得当与否却直接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 当前,基层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但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不容忽视。有的村干部吃拿卡要、雁过拔毛,有的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有的到处伸手,连百姓“救命钱”都不放过。“‘老虎’离得太远,‘苍蝇’每天扑面”,倾听这样的呼声就可以明白,人民群众对身边腐败的感受何等痛切。“蝇贪”泛滥,其害如“虎”。 “蝇贪”虽小,任其发展下去,势必酿成“大祸害”,势必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严重侵蚀干群关系和党的形象。故解决“蝇贪”问题迫在眉睫。

    治理“蝇贪”,惩治这一手必须紧抓不放。只有利剑高悬,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不论涉及到谁,都要严肃查处,不包庇、不护短、不袒护,不疏通关系说好话,营造打击村官违法违纪的社会氛围,形成强大的震慑力量,使少数抱有侥幸心理的村干部不敢以身试法,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遏制村官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

    治理“蝇贪”,既要治标更要治本。除了要把好选人用人关,用好村干部;管好财经制约和监督村干部权力的行使,遏制村干部职务犯罪;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村干部的整体素质等一般性的治理对策是远远不够的,关键还是要从“制度”这个根源上出发。制度完善为主,一般性治理对策为辅,这是解决农村基层干部腐败问题的根本之道。首先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是关键。 通过建立健全村级配套的工作制度,使其有章可循,形成自我调整、自我制约、自我控制的制衡机制,尽可能减少廉政风险点。一方面适时做好现有制度的“立、改、废”,特别是对制度的空白点,堵漏补缺。另一方面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实行询问与质询、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廉政谈话、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强化党内监督。第二 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 实现村民才是农村真正主人。第三针对农村基层防腐应该坚持宣传教育为先。应定时组织农村基层干部对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学习,不断强化对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领导,切实加大推进力度。同时,加强在农民群众中的宣传活动,积极调动 农民群众加入到农村基层反腐中来,真正做到农村基层反腐人人参与。第四 要切实强化民主监督,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要让村务公开制度真正落到实处,让各项工作处于“阳光”之下,真正实现“阳光村务”。

    只有既治标又治本,才能真正治理群众身边的“蝇贪”,让权力健康运行,让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干净干事,才能真正为群众谋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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