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敢于从“问题管理”角度全面创新改革行政审批体制

来源:中华时报    作者:晗漳    发布时间:2016-09-01    

    改革,没有经验可循。多年以来,在既定规则运行下的行政审批制度,重审批轻监管、以审代管、忙闲不均、暗箱操作等等困难显而易见。从全国大环境来看,一个地方要发展经济,要释放发展活力,就必须要营造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就必须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这就要求地方领导团队要敢于从“问题管理”角度解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的难点、痛点,全面的创新改革才能有新突破。

    当前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直是在探索中前行,没有经验可循。在西部某区级政府,尝试把地方本级的审批职能全部划归行政审批局,由行政审批局作为政府组成部门,集中行使行政许可权,这就有了“审管分离”。公共服务专家和法律专家对“审管分离”一直持相反的意见。公共专家认为,“审管分离”能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并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关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许可权,“审管分离”是没有问题的。但法律专家认为,把行政审批职能和行政监管职能分开,就跟很多相关部门法起了冲突。

    笔者认为,深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关键点,就是要国家来规范它。行政许可标准化要形成一种规范、一种体制,从国家层面去推进和规范,包括一些审管分离以后的协调机制,建立有效的行政许可标准实施、监督和评价体系。这项改革,注定是一场“伤筋动骨”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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