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基层,遏制群众身边的“蝇贪”,今年6月,渝北区纪委出台新规,要求村干部及其直系亲属享受惠民政策情况必须全面公开。(人民网)
惠民政策,关键在“惠民”。如果被“任性”执行、“隐秘”执行,非但不能惠民,反而会造成“伤民”后果,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损害干部形象、损害干群关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落实惠民政策,关键在基层,在村“两委”,一些地方惠民政策落实难,一是政策只掌握在“部分人”手里,缺乏有效监督,执行不规范,截留惠民资金、张冠李戴发放惠民资金等不法行为时有发生;二是政策执行过程不公开、不透明,广大民众无法详细了解相关情况,“不阳光”导致群众不信任,工作不能让群众信服,得不到群众支持。
惠民信息公开是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重要前提,让村“两委”自觉置于村民“舆论”监督下,让村干部在动“歪脑筋”时会掂量掂量后果,让暗箱操作以权谋私无处藏身。同时不可否认,有些村干部家庭也的确存在困难,符合享受政策条件,信息公开也让本该享受相关政策的村干部不会因为“一刀切”而失去本该享有的权利,同时群众也不再‘雾里看花’,事项摆明了,那些“质疑”和“曲解”自然烟消云散,让村干部也“自证清白”。
信息公开要形成机制,防止“变通”,镇(乡)、街道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公开公示及社会反响情况进行走访监督,对公示内容具体、群众反响好的地方给予鼓励,推广经验;对落实不力的村(社区)要严肃问责,落实整改,保证惠民信息常态化、全方位公开。
村“两委”干部要提高认识,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坚持做到办事公道、处事公平、主动公开,做一个让群众信服、被群众信任的好干部。
惠民政策重在“惠民”,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坚持公平公正,带头公开,让惠民政策真正的落到实处,走进民心。
会员投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