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手创新、适度容错,不等于啥错都能犯

来源:中华时报    作者:肖尧    发布时间:2016-08-31    

    近日,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激励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意见(试行)》。《意见》提出,在全面从严治党进程中,既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守纪律底线,惩处违纪者、问责不为者,又要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经济强省贡献智慧力量。
    过去,在改革创新中,一些干部怕因探索失误而担责,往往选择按部就班,万事求稳的工作思路。凡事一帆风顺,不出问题,固然是各级政府最求的目标,但是,静下来认真回顾历史,影响历史的重大变革都因创新而起,商鞅变法,使秦国从落后国家,一跃而为“兵革大强,诸侯畏惧”的强国,但因严法而得罪了旧贵族,秦孝公死后,旧贵族则以“谋反”罪处死了商鞅;清朝末年,以康有为、梁启超为主的维新派人士通过光绪帝进行倡导学习西方,提倡科学文化,改革政治、教育制度,发展农、工、商业等的政治改良运动。但戊戌变法因损害到以慈禧太后为首的守旧派(顽固派)的利益所以遭到强烈抵制与反对,最终失败。商鞅、梁启超等均因变法得罪旧势力而亡,但秦因变法一跃成为战国中后期的强国,戊戌变法的教训让后人看到力图资产阶级改良来救中国的办法,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是行不通的,唯有通过革命推翻清朝的统制,建立新中国,才是中国唯一的出路。
    改革创新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制胜法宝,但创新难免失误,改革难免损害部分人的利益。创新需要松绑,让有想法的人放手去做。《意见》提出建立的容错机制,让干部吃了定心丸,只要创新的出发点从主观上出于公心,原则上不违法违纪,因探索失误或观上由于不可抗力、难以预见等因素,未达到预期效果、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行为或失误,是可以被原谅的。
当然,容错是有底线的,放手创新、适度容错,不等于啥错都能犯。在实际操作中切记误读了《意见》,导致纪律“松绑”、作风“减压”。个人意图绑架改革创新,以权谋私、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政绩、以损害群众利益谋取发展等不轨行为不会受到法律的宽容、党纪的容忍,更不会得到群众的原谅。

责任编辑:中华时报
相关链接: 中华时报(app) 中华新闻通讯社 新世纪艺术 中华摄影报 中时网

Copyright © 2002-2017 中华时报传媒集团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025831号-4 记者查询  关于我们  手机版本 技术支持:海南布谷

快捷评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