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官不为”须多管齐下

来源:中华时报    作者:城霜    发布时间:2016-08-31    

   即日起,“不作为”“无担当”的彭州干部,将面临9种问责方式。8月25日,记者从彭州市纪委获悉,该市出台了相关问责办法,向“为官不为”开刀。(08月29日   四川日报)

    为官不为, 一直是部分党员干部“庸、懒、散、慢”的老问题,对眼前矛盾不敢上,风险不敢闯,失误不担责,歪风不敢斗,究其原因仍是腐败的不正之风导致。虽然近年来党风政风的转变大为改观,但为官不为的“太平官”现象却更加严重,个别干部在行使权力时仍奉行着“不给好处不作为”的原则。如此现象在各地也是屡见不鲜,甚至方式和现象层出不穷,所以,加强“为官不为”的整治也是亟待解决的头等问题。

    近日,彭州市委根据自身情况,详细列举了包含14种“为官不为”具体行为,既有能力不足的不敢为,如阳奉阴违、执行不力、业务不熟、效能低下;又有动力不足的不想为,如整改不力、不管不问、知情不报;更有担当不足的不敢为,如怕担风险、怕得罪人、怕负责任、临阵退缩、推诿扯皮等。根据具体的14中行为的损害程度和影响程度,有针对性的提出了9种具体问责的方式,既有通报、谈话等拯救型方法、又有调整工作、停职免职等强硬措施,不仅表明了彭州市委这种敢于直面“为官不为”的问题和矛盾的态度,还充分体现了政府想要根治“为官不为”的决心,同时也向广大群众做出了9种具体问责整治的承诺。

  然而,“为官不为”要根治,还得治理有方,除了加大上诉明确具体行为和提出有针对性的问责对策外,不仅要加强干群的共同监督,还要政府部门严防严惩相结合。彭州市委要求镇、部门在监督检查、群众反映、舆论监督等工作中发现干部有应当问责的情形时,及时报告市纪委监察局;经调查核实确需进行问责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市委和镇、部门党委(党组)作出问责决定并组织实施。如此,全市全覆盖的监督和治理程序就更加有方了,不仅体现了彭州市委能发现顽疾,寻找良方治理的态度,更是需要广大干群共同面对,加强干群监督,上下联动,干群联动,让门易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得到极大改善和解决,方能营造一个“干部有为”的政治大好环境,。

 

  新闻链接: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6-08/29/c_12926022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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