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必自“渣”,而后人“渣”之

来源:中华时报    作者:歪歪    发布时间:2016-08-31    

  网易新闻8月26日讯,山东滕州市柴胡店镇沙岗村回迁房出现地面坍塌、“水泥墙皮一掰就碎”、“楼板塌了,只剩下钢筋”等多起恶劣质量问题,沙岗村村民表示“人心惶惶”、“不敢入住”。

  根据滕州市沙岗社区工程建设质量联合调查组的调查报告看出,同样是“豆腐渣”工程,这些回迁房比起其他“豆腐渣”工程更“渣”,可以说是从头“渣”到尾,“渣”无下限。

  首先,前期手续“渣”。该回迁房项目从一开始就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前期基本建设手续,没有具有合法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进行招标代理。

  其次,企业“渣”、实施过程“渣”。调查组说,“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多数不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项目的三大主要材料砖、水泥、钢筋居然是由沙岗社区村委会书记朱某的儿子供应,材料质量没有统一。项目实施过程中还存在非法转包的情况。

  第三,建设单位监管“渣”。沙岗村社区作为建设单位和业主,由其书记儿子提供材料,监管“渣”的再没有下限也是符合人之常情的。

  第四,工程监理“渣”。拿调查组的原话说,就是“工程根本就没有什么监理单位”,所谓的监理空档期,实在是整个施工过程都是“监理空档期”。

  如此的“渣”程序,产生如此的“渣”工程,又有什么值得奇怪的呢?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我们是一定要问的:从工程开始立项、前期各种证件的办理、招标代理机构和施工企业的确定、建设单位监管直到工程实施、工程监理、工程验收,这些程序的流程都是应该报什么单位进行处理?沙岗村社区实施工程难道可以不报柴胡店镇?柴胡店镇难道又可以决定这些回迁房工程的实施与否?县国土部门、县住建局以及相关的县级部门,这些单位难道真的都是“老爷”单位,对这些涉及100多户的回迁房可以不闻不问,任其“自由发挥”?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为官三事,清、慎、勤”,这些责任单位是怎么做的呢?工程实施之前,没有下级单位报告,我们也不闻不问,这叫做办公室很“清”。工程出事了,赶紧造一些处理、罚款的假公文,意图蒙混过关,此谓之“慎”。上级领导追究下来,立刻成立“豆腐渣工程专项调查小组”,日夜调查,这个,应该曰为“勤”了。

  为官,如果这样的“清”下去,这样的“慎”下去,这样的“勤”下去,恐怕不出几年,处处都可见到“渣无底限”的工程了。这些“渣”工程,是这些“老爷单位”对政府形象的一种极大侮辱,更是对党群关系的一种极大伤害。当然,也是他们自“渣”而后人“渣之”的有力证据。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些“清”、“慎”、“勤”的官员们,这些自“渣”的“老爷”们,总有人会出来将他们当渣滓一样清理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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