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贪腐官员要一纠到底

来源:中华时报    作者:岳小平    发布时间:2016-08-31    

   据中国网8月23日报道,国土资源部退休官员金某因犯受贿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万元。报道称,金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访民钱款,为访民解决纠纷。此外,金某还在收受企业钱财后为其办理采矿许可证。

那么,面对自己被调查、被判刑的事实,退休官员们都做出了哪些反应?中国网记者梳理发现,有人仓皇窜逃、有人拒绝接受调查,还有人埋怨组织没有早提醒自己。更有甚者选择了“退休”来逃避处罚,但这一切皆是心存侥幸,妄想逍遥法外,逃避责任追究。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所有贪腐官员都是口蜜腹剑的“国妖”。但是,他们却不愿意接受党纪国法的责任追究,他们却伪装得很好,反侦察调查能力很强。然而,他们忘了,自古以来就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历史的潮流不可能让这些贪腐官员逆转。世上没有后悔药,等待贪腐官员的只能按照党纪国法严惩不贷。

  也许某些贪腐官员认为,只要退了休就万事大吉了,不管有什么事就不会找他们的麻烦了。然而,他们错了,只要曾经违反了党纪国法,只要曾经做过见不得人的事,那迟早都是事。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所以,对于贪腐官员来说,退休,并不是让他们找到了避风港,只要有贪腐罪恶,他们怎么也躲不过,整治贪腐官员要一纠到底。

  思想家和教育家荀子在其《大略》中说得好:“口能言之,身能行之,国宝也;口不能言,身能行之,国器也;口能言之,身不能行,国用也;口言善,身行恶,国妖也。治国者,当敬其宝、爱其器、任其用、除其妖。”对于那些口是心非的贪官污吏,对于那些只会花言巧语赢得领导信任而贪赃枉法的权力腐败者,如果我们继续保留他们的权力和政治地位,就是在玷污和亵渎党纪国法的权威和尊严,就是在纵容犯罪。对于这些百般抵赖的害群之马,我们必须下决心予以除之,绝不姑息养奸。只有对贪官实施零容忍,他们才不敢把退休当成避风港。我们党的反腐败,就是要持之以恒地实施终生责任追究。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各级领导干部只有廉洁奉公,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才能使自己出污泥而不染,才能成为党和人民信任的好公仆。整治贪腐官员要一纠到底。


责任编辑:中华时报
相关链接: 中华时报(app) 中华新闻通讯社 新世纪艺术 中华摄影报 中时网

Copyright © 2002-2017 中华时报传媒集团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025831号-4 记者查询  关于我们  手机版本 技术支持:海南布谷

快捷评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