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机关党建“灯下黑”

来源:中华时报    作者:周朝林    发布时间:2016-08-29    

    机关党建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组织部分,是完成机关各项工作任务,促进机关全面发展的重要保证,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机关党建“灯下黑”,不同程度存在功能弱化、痕迹材料不规范等问题,党组组作用发挥不明显。怎样杜绝机关党建“灯下黑”,可以从以下六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单位主要领导同志是本单位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党建工作职责,把党建作为机关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安排,定期研究;其他领导同志也要按“一岗双责”的要求,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分管联系党组织的党建工作,形成党建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机制。

    二是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机关党组织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机关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切实解决干部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支部书记与干部职工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2次;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广泛开展各种适合机关特点的群众性文体活动,积极建设和谐文明机关。

    三是严格党内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即: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每季度上一次党课;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经常分析党内思想状况,加强党员思想教育;结合每年一次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强化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创新党建活动载体,丰富党建活动内容,为党员发挥作用搭建平台。

    四是进一步丰富党建工作内容。要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促进职能工作任务的完成,作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机关党建工作的载体,丰富党建工作内容,在工作方式上有所改进、突破;结合机关业务和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开展党建活动,突出“政治性、针对性、有效性、渗透性”,不搞形式主义,要在化解矛盾、理顺关系,调动积极性等方面来体现党建工作的成效,推进党的建设。

    五是强化阵地建设。严格按照机关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八有”标准,建设好阵地。加大党建工作经费投入力度,完善党员活动室、党建专柜、党旗等设施设备,通过“两学一做”、“三会一课”、支部按期换届、“党员固定活动日”、缴纳党费等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党员的优越感和归属感。同时,按照机关党建工作的要求,完善相关的痕迹材料。

    六是找准党建和业务的结合点。按照“党建+业务”的思路,突出党建的引领作用,在抓好基础党建业务的基础上,找准党建和行业、业务的结合点,彰显行业特色。抓实党建载体,明确服务对象。将内容通过一定的形式体现出来,同时注重对典型人物和事迹进行总结提炼,从正面加强宣传和引导,宣传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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