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长专用‘坐骑’伪造挪用车牌,双鸭山市党政机关换届期间搞领导干部‘小圈子’聚会,喝高档茅台酒”。近日,一则举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山区区长的信息在网络上流传。当地区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回复称,给领导开车的司机因挪用车辆号牌已接受交警队处罚,区委书记、区长等领导喝茅台酒是为了招商引资请客商。(新华网8月24日)
八项规定以来,为了整治贪污腐败的不正之风,2013年12月施行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明文规定: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而且,很多地方也明确要求公务接待一律不允许饮酒,涉及到外事接待、招商引资等公务接待活动的,可按标准提供省内地产酒,绝不允许提供高档酒。从这两方面看来,“招商引资喝点茅台酒不算什么”的说法,不仅把中央规定抛之脑后,更把“禁酒令”看着一纸空文,于情于法都是官员腐败的自欺欺人。
区委书记、区长,作为正局级干部,理应带头遵守党中央的各项规定,自觉地反对奢侈浪费的不良风气,哪知道却是阳奉阴违,背地里大搞我行我素。面对举报,当地给出了“招商引资喝点茅台酒不算什么”及其荒唐和可笑的借口。难道为了招商引资就可以大吃大喝吗?难道为了招商引资是不是就可以视党纪法规于不顾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据报道,在一些地方大搞招商作秀,办仪式、做样子,请吃喝,额外花费大量招商引资经费。此外,已有项目重复签约、夸大招商引资金额、虚报签约项目数量等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现象在不少地方普遍存在,甚至成为一种风气。从这个角度上看,区委书记、区长等领导喝茅台酒到底是不是真的在“招商引资”,还真得打一个问号了。
总所周知,党纪是“高压线”,任何人不得触犯,违纪必须付出代价。如果任由类似“招商引资喝点茅台酒不算什么”成为官员大吃大喝的借口。那么,党内歪风恶习如何祛除呢?从严治党又怎么落到实处呢?所以,笔者认为,官员们应当就此收手,不要再做那些自欺欺人之事,要知道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在群众的眼皮子底下做这些违反“四风”的勾当,最后只能沦为“阶下囚”,得不偿失。同时,相关纪检部门也要提高警醒,莫让“招商需要喝茅台”成为官员“大吃大喝”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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