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贵州、湖北、云南等地均已实施干部召回制度。据不完全统计,有数千名干部因为官不为等原因被召回。(人民网 2016.8.25)
近来,贵州、湖北、云南等地相继出台了驻村扶贫干部召回制度,针对在扶贫工作中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搞“走读式”“挂名式”帮扶,只转转不用心、只谈谈不落实的扶贫驻村干部实施召回,并对这些“问题”干部进行“回炉淬火、加钢锻造”,通过集中学习教育、组织座谈、专家心理疏导等等措施,让他们明白扶贫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并从思想意识和实际行动中去加以纠正,杜绝“为官不为”“走读式”“挂名式”帮扶这些现象继续出现在扶贫工作中。
现目前,我国还存在大量的贫困人口,我国“十三五”期间脱贫攻坚的目标是: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农村贫困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这个任务是十分艰巨的,只有每一名驻村扶贫干部真正扑下身,去真心为脱贫攻坚谋事,真刀真枪的去干,才能让目标任务成为现实。不至于出现“政策止步于纸上,停留在嘴上,行驶在路上,就是不能落实到实处,到不了群众家门口,民怨民需民盼无法得到及时回应”的现象。
召回对工作不熟悉、不投入,工作不履职、不作为的扶贫干部,是对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更是对广大贫困群众的负责。扶贫工作不能靠喊口号、走形式,而需实实在在的敢做、敢为、敢干。从召回的扶贫干部人数上看,不作为的干部仍然普遍存在,也说明,扶贫攻坚还需持续用力。
信息来源:http://politics.people.com.cn/n1/2016/0825/c1001-286634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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