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针对部分驻村扶贫干部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搞“走读式”“挂名式”帮扶、只转转不用心、只谈谈不落实等情况,实施驻村干部召回制度。目前,已有1117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被召回。(《新华社》8月24日)
所谓“召回”制度,是指产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健康、财产安全的缺陷时,依法无偿收回有问题的产品。近年来,机关单位“庸、懒、慢、浮、贪”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对工作不熟悉、不投入,工作中不履职、不作为,如在湖北黄冈市红安县,因工作中存在不足和问题,4个单位的“一把手”、3个单位副职和5个单位的党员干部共12人被召回。目前,贵州、湖北、云南等地均已实施干部召回制度,向惰政问责,向懒政宣战,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不胜任、不适合、不履职、不作为的坚决召回。“召回”制度的实施,给那些在工作中作风漂浮、不熟悉业务、不专心工作的干部敲了警钟,为干部戴了“紧箍咒”。时下,“为官不易”的思想开始驱使官员当起了“撞钟和尚”,本着“只要不出事,哪怕不做事”的心理,庸政、懒政、惰政现象越发严重。干部召回制度,为干部戴上了紧箍咒,让那些不作为、乱作为官员收了手,也让那些“守摊官员”绷紧了弦。
干部召回制度,为组织系了“安全带”、为干部提供了在培训的机会,成为干部再次成长的重要平台。干部召回制度,其目的是“治病救人”,对“不合格干部”进行的再教育、再锻炼,帮助干部改进提高。但我们应注意,对待不合格干部不能一棒子打死,要及时将他们召回进行回炉淬火,帮助他们成为合格干部,扭转其思想、转变其作风、把不作为主动变为敢作为、想作为,用心为民服务,最终成为群众期待的好干部。干部召回制度的实施,既避免了不合格干部继续堕落、腐化,也加深了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在社会上树立了一种好的形象,同时也打破了官场“能上不能下”的怪圈,形成通畅的人员流通渠道。
这种整治为官不为的新做法获得社会认可,有舆论表示,应将干部召回制度常态化,系统的、规范的管理,以此作为鞭策,让干部能够主动去学习、提高自身能力。但将干部召回后,不能简单的处分或者冷落,而是应该对他们通过集中学习教育、组织座谈、专家心理疏导等措施,让干部“回炉淬火、加钢锻造”,从而打造成为一支群众满意、能干事、想干事、干成事的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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