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岁小女孩街上熟练吸烟不止是父母的问题

来源:中华时报    作者:丁辉    发布时间:2016-08-26    

    据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报道,8月21日下午,记者途经小菜市附近的一个超市旁,看到了这样的一幕。一个大约4-5岁的小女孩,正蹲在一个菜市摊位的门外,嘴里叼着的,是一只燃了一半的香烟,从姿势和动作看来,小女孩已经是非常熟练的“老烟民”了。(8月24日 中国青年网)

    4、5岁的小朋友,在暑假无所事事的下午,按常理会粘在父母身边打闹或在长辈膝下撒娇,好一点的会被父母带到游乐园或外地游玩,顶不济的也能待在空调房或电扇前,对着电视或手机津津有味的混日子。像新闻中小女孩这样,孤零零蹲在无人的菜摊前熟练吸着烟的,不但罕见,更让人痛心!

    每个孩子都是父母精血的结晶,对于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血肉,小女孩有这样的行为,且不是短时间的事,做父母的难道一点都没察觉?难道牌瘾能导致眼睛失明、大脑失聪?或许是觉得女儿迟早是别人家的,现在给个温饱就行,其他无所谓?或许是觉得小孩纠缠会影响他们赢钱,只要在不在身边烦,去干什么都可以。要不然小女孩烟是怎么来的?岂能抽得如此熟练!或许小女孩的父母本就是类似环境、类似情况下长大,所以他们觉得并无不妥。只是,若幼时成长教育给的都是负能量,那这个爹不疼、娘不爱的小女孩,未来还能有多少光明?

    但面对这种情形,我们竟然没有行之有效的办法。一方面,虽然国家对未成年人采取特殊优先保护,态度十分积极,《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家庭保护”条款中也作出明文规定,要求父母对未成年人要在生活上关心照顾和思想上教育培养。但这种并非明显“家暴”的行为,在中国传统观念中是“家事”,自家发生的事情,外人管不了,法律也难管;另一方面,即便有志愿机构或好心人愿意代管孩子,但并不符合法律程序。代管孩子的主体,不应是志愿者或好心人,而应该由政府部门指定机构进行。可让人尴尬的是,目前尚未听说有哪个行政部门负责牵头处理,出现类似甚至更严重的未成年人问题时,要么各部门互相推诿,要么多方介入,让相关工作无序进行。

    笔者认为,要解决类似的“软家暴”问题,需要政府真重视,社会共联动。一方面,需要政府有关部门鼓励公众参与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普及和去敏感化,使全社会都重视未成年人成长历程中所受到的权利侵害事实;另一方面,需要社工、心理、医疗、媒体等行业的有志之士共同参与,整合一个以法律公益为主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全方位构筑一张未成年人的“保护网”。

    孩子是家庭的延续、是民族的希望、是国家的未来,必须极度小心呵护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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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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