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网络谣言必须秉持“零容忍”原则

来源:中华时报    作者:万君    发布时间:2016-08-25    

    为了建设良好的网络生态,广东省清远市网信办联合公安等部门,重拳打击网络谣言。造谣者通常出于“吸引眼球”和“恶作剧”的心态,对于将会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认识不足,最后都受到了相应的处罚。据统计,1月到6月共查处案件15起,对其中情节较为严重的5人作出了行政处罚,其中4人被行政拘留。(8月23日  法治网) 

    网络谣言是信息资源不对等、话语权严重失衡的产物,伴随着网络的不断发展应运而生。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我国互联网普及的时间较短,行业发展势头迅猛,但又缺少强有力的法律监管和制度支撑,使得互联网管理乱象横生。可以说,网民大多数都是普通群众,来自五湖四海,文化素质各有高地,想法和观点必定是“千奇百怪”的。因此,面对真假难辨的网络谣言,就不能要求他们对所有问题都看得那么准、说得那么对,要多一些包容和耐心。 

    习总书记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就指出,网络和信息安全牵涉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我们面临的新的综合性挑战。网监部门作为国家网络的管理协调机制、官方与民间的互动平台,除了保护网民的个人信息安全、引导民意动向外,更重要的是要有力地建设网络良好的生态环境。在遵循“依法治网”原则上,面对那些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及时发现及时报告,这些已经并非是单独应对能够处理的问题,就必须交由公安机关参与处置。 

    当监管部门发现了针对本地区的负面舆情,可能存在造谣、诽谤、侮辱的情况,这个时候就需要使用法律的武器,而不是被动解释。线上线下要互相配合,在辟谣和解释的同时,要依靠法律的约束力保护自身的权益。当然,如果是出自于善意的批评,更多时候我们要将之作为一种对自我监督的存在,要怀着感恩的心看待这些批评的声音,不可一竿子打死认为批评就是不好的,就是要严阵以待的。要懂得吸纳好的建议,改善自身,促进工作进步。

    推进网络生态建设工作,思维必须清晰,对于网络谣言,必须秉持“零容忍”原则,予以坚决打击。当然,对于网民的建设性意见要及时吸纳,对错误看法要及时引导和纠正,让互联网成为了解群众、贴近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新途径,成为发扬人民民主、接受人民监督的新渠道。


    新闻链接:http://www.legaldaily.com.cn/locality/content/2016-08/23/content_677440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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