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执法对我们而言是不是“可望而不可及”?

来源:中华时报    作者:白 林    发布时间:2016-08-25    

    近日,一段城管持棍棒打砸商铺的视频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后经华商报记者核实,该起事件发生在蔡家坡经济技术开发区西三路,蔡家坡城管执法局6名城管执法过程与一名卖擀面皮的商户发生冲突,城管持棍棒对该商户的店铺进行打砸。涉事的中队长被撤职,5名队员被停岗培训。(来源:凤凰网,2016年8月23日)

    社会对于我们而言,主要由两部分人群构成:管理者与被管理者,无论从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还是社会主义社会,始终都有不同的的人群扮演着这两类角色,但它们之间最根本的区别在于管理的方式、手段上,当然这也是人治与法治的主要区别。社会进步,人与人之间的尊重也更加凸显,特别是在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尊重人权、权利平等、文明执法等。

    人们生活在城市中各司其责,管理者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管理,“法无授权即禁止”,被管理者也依法依规行事,“法无禁止即可为”,这样社会秩序便会井然有序发展。但是现实并不是按照理论上推理发展的,眼前,随处可见的各种“暴力执法”、“野蛮执法”让人们唏嘘不已。这种社会现象的发生,使我们不得不思考:执法者知法犯法?如不懂法还能执法?执法者的职业道德在哪?而我们又如何才能对逾越职业道德底线的行为主动破冰,取得文明执法的主动权?等等。

    笔者认为,文明是与野蛮相对立。这些低素质执法方式,与文明社会格格不入,与文明执法大相径庭,又如何令执法对象心服口服?无论是“野蛮执法”也好、“暴力执法”也罢,不但无助于提升文明,反而会伤害文明。或许,人们的行为陋习可以通过教化来改变,可执法者迷恋上暴力,如果缺乏有效监督和制约,又该如何去戒除?我们口中时时提的“文明执法”何时落到实处?落到每个事件上?落到每一个“被管理者”身上?我们的“管理者”是不是该认真思考一下呢?

   

    新闻链接:http://news.ifeng.com/a/20160823/49821996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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