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任用要落实源头管控杜绝“带病提名”

来源:中华时报    作者:岳小平    发布时间:2016-08-22    

    今明两年是各级党组织集中换届年。换届工作事关“十三五”发展大局,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记者观察发现,今年以来,多数省份已提出要以“零容忍”的政治态度、规范严谨的法定程序,整肃换届纪律,严防“带病提名”“带病提拔”,力求选出好干部、配出好班子、换出新风貌。(人民网 8月18日)

    从媒体披露的一些大案要案中我们发现, 有些干部在提拔任用前就存在贪污、贿赂等问题, 但这些“问题干部”在提拔前“体检”时, 不但没有得到应有的处理, 反而被委以重任, 使之愈加腐败堕落,甚至出现愈腐愈升的怪现象。这种“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的不良现象, 直接影响了一个单位和一个地区乃至整个社会的风气, 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现象的滋生和蔓延, 需要多管齐下做好源头管控,严禁“带病提名”。

    打蛇打七寸,治病要治病根。带病提拔,边腐边升现象至少是用人失察,平时‘体检’工作不够,监督不力。我们不仅仅在组织部门选人用人的工作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同时也需要建立对提拔问题官员期间的责任追究制度。也就是说,对有边腐边升,提拔的有‘病’官员,须查出在选拔任用期间,谁没给带‘病’官员做‘体检’检查,谁在提拔制度执行上打了折扣,也应追究提拔者‘体检’检查者的责任,“带病提名”要落实追责制度。

    所以,干部任用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共中央组织部连续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4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要用这4项制度相互衔接配套,初步构成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把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干部任用要落实源头管控杜绝“带病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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