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高校女教师患癌后遭校方开除 现已离世)家属给记者提供的一份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关于开除刘伶利等同志的决定》显示:经2015年1月19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该两位同志(包括刘伶利——记者注)连续旷工已违反兰博人字(2009)6号文件规定,违反了劳动协议的相关约定。为规范我院用工,决定开除刘伶利同志,解除与该同志的劳动关系。(中国网8月19日)
大学,堂堂的大学,在人们的心目中,是知识之地,智慧之地,神圣之地。她让无数莘莘学子向往,也让无数仁人志士追求。她不仅播撒着希望和善良的种籽,也播撒着爱和美的阳光雨露。她不仅智者群聚,而且贤达云集。然而,让人没想到的是,当一个青年教师得了绝症,需要帮助、需要关爱、需要安慰的时候,学校领导班子却集体研究,以旷工为名毫不犹豫地做出了开除的决定,其心何忍其情何堪啊!
学校管理者,对重病教师的冷漠、无情,真让人望而生畏,近而生寒。他们对自己的职工尚且如此,那么他们对那些学子又会怎样?他们真能把传知授业、教书育人作为他们的目的吗?他们真能把培养人才精英、国家栋梁作为他们的追求吗?从他们对重病教师的态度,恐怕已在清楚不过了。经济效益,才是他们的唯一目的与追求。为了求得最大的经济利益空间,他们可以不顾一切地把那些影响经济利益的不利因素统统地去掉,哪怕是有悖人情、有悖人性、有悖道德、有悖法理,也毫不心慈手软。
开除重症教师,不外乎就是为了省开销,甩包袱,去麻烦。学校要不要经济效益?当然要,但更要社会效益。学校要不要讲经济效益,当然要讲,但更要讲人性。我们国家在教育方面,投入大量的资金,其目的不是为了通过办学赚到更多的钱,而是为了提高民族的综合素质,造就建设的有用人才。而我们有的学校,把办学作为赚钱的手段,他们从根本上就没有为国家计、为民族计,为社会计,而只为私利计。笔者认为,我们伟大的教育事业,一定要警惕在这种物欲横流、私利不断膨胀中成了既得利益者的砝码。
我希望我们的管理者,不管是学校、政府还是企业、公司,不管是国有还是私有,我们的管理理念不仅要利益化,更要人性化。因为,只有我们的管理对象自觉真心为我们工作时,最终才能实现我们的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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