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王璨摄
(2017-10-27)简单说说我今天开庭的两个行政诉讼案件吧。
我们广东韶音律师事务所是代表被拆迁市民的,诉讼请求是 请求确认某市土地征收决定书违法,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违法,予以撤销。
给出的脉络是,
某政府征收的文件是矛盾和违法的,因为:
2012年5月4日在报纸上公布:羊山市政府给的征地红线图内面积是征收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
2014年政府正式发表征收决定书时候,公布的征收建筑总面积是27000平方米。
2011年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批给羊山县政府征用集体建设用地3.4394公顷,有效期两年,
2013年1月16日县政府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文件证明实际征用的红线图内面积是68137.29平方米
省国土厅公文后的3年,2014年,羊山县政府才开始发布征地公告,公布征地红线用地总69255平方米。
《红哥说》我发现:
整个的政府拆迁工作是一个神的数学题。
因为按照法律规定,下面的文件面积必须与省级审批的面积一致,于是我们来算一下:
省国土厅批的3.4394公顷需要等于=县政府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文件证明的红线图内面积68137.29平方米,需要等于 = 公布征地红线用地总69255平方米。
一公顷等于10000平方米,3.4394=34394平方米=68137,29平方米=69255平方米
额的神呀?
更为搞笑2017年的政府的拆迁方案你们给出了搬迁费:五元每平方,
这种欺骗老百姓的征收办法,这种拼命压低的拆迁价格。自然而言,我的当事人是不会同意的。
我在法庭上提出拆迁征用文件必须要有批准单位,要告知征收用土面积和种类,用途等,才是合法和有效的公告文件所必须具备的要素。
政府的工作人员提出了一大摞政府文件,我翻看了,一直没有翻到这些内容,我问?
你说的批准单位,批准文号,批准的用途在哪里,征用土地是什么种类,补偿适用的是什么种类的标准?
政府的工作人员说:我们已经提交了政府文件,这上面都有说的!
我说,我就是没有看到这上面有说,既然你说有,请告诉我是哪些?在哪里?
法官也问,对于原告律师的问题,被告方有什么补充?
政府的工作人员说:原告的问题,我们的材料上已经有了说明,我没有补充意见了,
法官说刚刚辩论已经结束,双方最后有什么称述?
闭庭!
NND,今天的开庭真是窝囊,遇到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官员式的回答,我算是没有折了!
法官好像也没有办法,但多半他不会揪着政府工作人员问。
这里是哪里?
公元2017年10月27日星期五,光荣伟大的祖国某不偏不远的中型城市是也!
以后,我也学会了外交部回答记者问。
你好,请问今晚吃的是什么呀?
我会说:是的,今晚的月色正好,月色撩人呀!
作者简介:唐红炬,广东韶音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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