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纪委对北京市委原副书记吕锡文等14人的通报中,出现了“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培植私人势力”“欺骗组织”“违规插手相关单位人事安排”等过去通报中未见的提法。(人民网07月04日)
如妄议中央是条例修订后增加的内容,也是十八大以来反腐当中发现的问题。今年1月5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北京市委原副书记吕锡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妄议中央大政方针,长期搞团团伙伙,对抗组织审查,这是中央落实条例和进一步从严治党的新开端。因为新修订并于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吕锡文是十八大以来被开除党籍的中管干部中第一个、也是目前唯一一个被中纪委在通报中点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官员,这给全体党员以新警示。
心中有《党章》。《党章》是党内的根本大法,《条例》新增妄议中央大政方针这项违纪行为,最重要的依据是党章,党章在总纲中规定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党的建设必须坚持的四项基本原则之一。“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台上不说、台下乱说”,不仅扰乱了人们的思想,还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妨碍中央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我们在当前深入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就是要深化学习党规党纪和系列讲话的内涵,学习重在抓经常,执纪严在抓日常,把学习溶入到日常的学习工作中,自觉学习党章尊崇党章,使讲政治、守规矩、守纪律成为自觉行动,在争做“四有”党员中自觉在政治上、言行上与习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维护中央权威,并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影响周围群众。
心中有戒律。新修订的《条例》是我们共产党员必须遵守的条规,它实现了规范对象和规范领域的全覆盖;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突出了问题导向,细化、实化了党章的有关规定,并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抓手。在做到‘学、思、践、悟’的基础上,带头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证把纪律和各项党内法规执行到位, 在执行《条例》上不能搞特殊、不能有例外,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把党纪刻印在心上,成为执行党纪的模范。
心中有责任。《党章》明确规定,党员是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它社会阶层中的先进分子,是中国工人阶级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其义务是带头执行、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生产、工作、学习、生活中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为此,我们共产党人要自觉尊崇《党章》,严格执行条例,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七.一”讲话为契机,做到面向未来、面对挑战、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以道路、理论、制度、文化自信的坚强信心,以吕锡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为前车之鉴,认清违反政治纪律带来的破坏远比贪腐严重,以坚强的责任贯彻条例,执行条例,把政治纪律提到新高度,是每个党员和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周围群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聚集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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