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利益面前别拿“无权”当挡箭牌

来源:    作者:刘明月    发布时间:2016-07-05    

河北283省道沧县段近5公里的路段在近11年来夺去了附近三个村近50人的生命。对此,沧县政协委员连续两年提交提案建议在该路段增设减速带或者红绿灯,但当地回应称,县里无权在省道上设置红绿灯,需要请示省里批准后才能安装。(7月4日《京华时报》)

11年,50人的生命,需要一处红绿灯来为群众的生命保驾护航,但是当诉求面临“无权”的回应时,几多无奈,几多愁,生命至上什么时候才能从纸上走进现实呢?11年都没能设置起一处红绿灯当真是“无权”的错?

权力应“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尤其是在群众利益的面前,更不能拿“无权”当挡箭牌,这样的挡箭牌好像就是在说,我无能为力,你们自求多福,亦或者是一句“无权”的敷衍,让群众的难题成为了永远的难题。

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在一处红绿灯前却让我们看到了“打通最后一公里”的距离是隔阂,是缺乏为民的真感情,心中有民,方能翻越一切的高山险阻,只为群众生命第一。

在实际的情况中,地方政府的确存在“无权”的问题,但是11年的问题即便是没有权力也早该解决了,难道请示批准了11年还未能走完这一个过程,这“程序”似乎慢得有点离谱,用行动破解“最后一公里”为何这样难?

“政贵有恒,治须有常”。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是一阵子的事,也不是完成一件事就画句号,基层对群众面临的问题和难题能更深有感受,需要的是解决问题而不是祭出“无权”的挡箭牌,这样的解决问题方式和“不作为”有何区别,丢了的不仅仅是群众的性命,更是民心,是党执政的基石。

群众的事是天大的事,群众的利益无小事。面对问题政府切忌推托、消极应对,而是应该拿出干事的魄力和决心,把老百姓的事当自己的事,想法设法地解决问题,才能让这一出生命的红绿灯亮起来。


责任编辑:
相关链接: 中华时报(app) 中华新闻通讯社 新世纪艺术 中华摄影报 中时网

Copyright © 2002-2017 中华时报传媒集团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025831号-4 记者查询  关于我们  手机版本 技术支持:海南布谷

快捷评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