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上午,北京西城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校园欺凌案。朱某等5名未成年女孩因犯寻衅滋事罪分别获刑,其中朱某获刑1年,其他4人分别获刑11个月。(11月2日 来源:北京青年报)
近年来,随着舆论聚焦,校园欺凌事件受到全社会的高度关注。一件件校园欺凌事件被披发,如“北京二中小孩在厕所被人用垃圾筐扣头”、“安徽省田家炳实验中学女生被人下药”、“西安市一14岁女生在小区遭三女一男长达一小时的殴打”……校园欺凌给孩子带来的不仅仅是身体上的伤害,更是心灵上的伤害。更大的威胁还在于这些“欺凌者”日后进入社会,其暴力倾向有可能形成更大的危害。
今天,“欺凌者”得到了法律上的惩罚,真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对于校园欺凌事件,国家一直以来都十分重视。《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两则文件的相继出炉,逐步建立起早期预警及事后干预等机制、重大欺凌事件台账制度等制度,对校园欺凌事件由注重后期惩戒转为早期、中期、后期的综合治理,用制度编织起一张防止校园欺凌的安全网。
在法律之外,学校和家庭的职责和作用也很重要。少年儿童在心理上具有很强的可塑性,外界的一举一动都可能会给孩子带来终生的影响。青少年几乎所有的生活时间都是在这两个场所上度过的,学校和家庭的环境氛围对孩子人格及人的基本素质方面的塑造具有直接的决定性。
校园欺凌说到底还是教育问题,作为教育主体的学校对此更应好好反思。长期以来,一些学校“偏重分数,轻视素养”,只要考试成绩,不讲文明素质,学校管理松弛。学校老师眼里只有成绩高的“好学生”,而对于学业基础较差的学生,则采取放任自流,最后形成难以管控,败坏校风的局面。而这往往是校园欺凌的根源。青少年处于在人格与行为还未定型的阶段,这阶段更需要的是一声真诚的关怀和一次及时的纠正,而不是放任自流。一句简单的“表扬”,或许就是他们人生的转折点。
家庭是预防青少年不良行为的第一道防线。家长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以自己的行为告诉孩子怎样与人相处。当自己家孩子受到欺凌时,尽可能采取非攻击性解决方式,理性评估攻击反应的后果。但这也并不是意味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更不能仅仅把这当作是一次“孩子间的玩笑”。作为家长,要用“细心”来观察孩子,用“公心”来处理孩子间的纠纷。校园暴力是一个社会现象,是多种不良社会因素作用的结果,需要法律、学校和家庭在内的各种力量齐心协力去防治校园欺凌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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