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道采砂重拳联合执法 积极践行河长制

来源:中华时报    作者:吴厚文    发布时间:2017-09-25    

洪州河又称播阳河,为于贵州省黎平县洪州镇,为渠江的西源:出贵州省黎平县地转坡,称播阳河,又称洪州河,向东至流团入湖南省境内。 

近日,由黎平县水务局牵头,会同洪州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海事处、公安、国土、农业、安检、市监、环保等,对洪州河非法采砂行为进行联合执法。联合执法工作组深入洪州河,从湖南与贵州省界处沿河采取地毯式排查,现场对18家采砂场的多台采砂设备进行查封,责令采砂业主对采砂河段形成的坑坨、沙堆进行正平,消除安全隐患。

此次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积极践行河长制在震慑环境违法、树立典型、借鉴经验、完善举措等各方面意义重大。一是践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必须把河湖水体管理保护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全面推行河长制,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二是践行河长制是解决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态的有效举措。一部分河流水环境现状堪忧;一部分地方侵占河道、违法排污、非法采砂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河湖防洪、供水、航运、生态等功能发挥。

解决这些问题,需大力推行河长制,推进河湖系统保护和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维护河湖健康生态。三是践行河长制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地方在推行落实河长制方面普遍实行党政主导、积极推动、部门联动、责任追究,取得了以点促面,带动各部门齐抓共管新局面,维护水环境人人有责新共识的良好效果,形成了许多可复制和推广的成功经验。实践证明,要大力推行河长制,进一步提升了地方政府履行环境监管职责的执政能力,才能有效保护河道资源、维护河道生态健康,确保“一江清水出侗乡”。


责任编辑:华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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