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党员干部的心理总有着这样的一种侥幸,贪污腐败,违法犯罪,只要逃到海外就可以高枕无忧,万事大吉;以为出了国,仍可以狂买狂刷,继续过舒坦、滋润的日子。
因此在面对自由还是牢狱的选择时,很多贪腐份子会选择一走了之,觉得只要走出去了就万事大吉。然而现实确实错了,你绝对想错了!如今,反腐倡廉是国内容不下贪官藏身-高压态势的反腐倡廉打虎、拍蝇;而国际上则开展海外追逃的猎狐行动,可谓双管齐下。如此一来,即使逃到国外也必定不能逍遥快活。看看浙江女巨贪杨秀珠,卷走巨款却藏身新西兰地下室整日哭;听听辽宁贪官王国强的自述,有护照不敢用、有病不敢就医、生不如死,自愿回国受审……。
面对这一件件的真实事例,我们只能说贪官的“外逃梦”是理想很丰满,但现实却真的很骨感。俗话说“出来混的,迟早都是要还的!”,凡事也都是有因有果,佛家曾说“种什么因得什么果”,所以说如果作为人民的公仆在一开始禁受不住腐败的糖衣炮弹的诱惑,那么最终的结果只能是接受法律的制裁,而不是意图外逃的方式来寻求最后的生路。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通过以上外逃人员的“惨”淡生活,我们必须奉劝那些外逃的贪官们,不要再企图以此来规避自己的责任,逃避法律的制裁,不是逃就能躲避掉自身的责任。最明智的做法是赶紧结束异国他乡的日夜躲藏,回国接受法律的审判,为自己犯下的错误承担责任,以求重新做回一个堂堂正正的人。
因而,外逃的贪腐份子所采取的“躲猫猫”并不是他们最好和最后的归属,天网下的“鱼儿”看似没有被发现其实又怎能躲掉法律的监视和追查,所以说外逃者的最好归宿其实是回国接受法律的制裁,以求宽大处理,重新开始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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