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正义网报道了一则触目惊心的校园“黑车”事件。核载19人的幼儿园校车,竟然塞进39位小朋友和1名工作人员,超员率达到了100%。经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法院对该案作出了一审宣判,校车司机符某某和幼儿园法定代表人刘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各并处罚金。据海南交警部门统计,2016年以来,该省共查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47起,其中乘坐人员不系安全带12起,违停10起,未按规定定期检验9起,违反禁止标线8起,不按导向车道行驶8起。像这样的校园“黑车”事件,已经屡见不鲜,不禁让人心头捏了一把汗。
随着国家和各地市《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相继出台,学生出行安全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有力保障,但是,因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等导致的校车安全事故仍然时有发生。
在利益的驱动下,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屡禁不止,如“黑校车”、校园协议面包车、私家车严重超员载人,电动三(四)轮车拼装车体,违规盈利载人等现象频频出现,乘车学生的人身安全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
《少年中国说》中所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为他们上学、放学路上的交通安全保驾护航,刻不容缓。笔者认为,依法查处非法接送学生车辆,不能仅靠阶段性的开展专项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整治行动。而是应该建立长效机制,实行常态化整治。
首先,继续规范已有校车管理,加强监督,教育、交通等部门要有防患于未然的意识,经常排查安全隐患,防止制度空转,及时堵住漏洞,而不能仅仅依靠条例、办法的约束。
其次,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个老师,应该以身作则。中小学生由于年幼,认知能力欠缺,安全意识不强,家长需要加强教育,让孩子认真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参与交通出行,给孩子树立好榜样,并教育孩子不乘坐非法营运、超员、拼装车等违规车辆,遇到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及时告知家长向有关部门举报。
还有,相关部门应统筹规划,将“整治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的专项行动”列入常态化任务。教育、交通、司法等部门联合出击,不定期对辖区校园校车使用情况进行常态化暗访督查,及时把存在的安全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并安排部署将交通安全作列入教学计划,定期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教育他们拒绝乘坐超员车、拼装车等违规车辆。
生命诚可贵,中小学生更是祖国的未来,保护其生命健康不受损害,是我们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既需要制度的刚性约束,更需要全社会形成共识,社会和个体合力,为学生安全出行筑牢安全防护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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