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不让微腐败者幸免

来源:中华时报    作者:彭宗继    发布时间:2017-09-21    

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收受礼金……9月19日,省纪委对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四川在线 2017-09-20)

古人云:“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在对待微腐败的问题上,如果不持之以恒地严惩不贷,势必会动摇党的执政根基,让党和人民的事业毁于一旦。在今年国庆、中秋双节临近以及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夕,四川省纪委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表明,纪检监察机关将一如既往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执纪责任,决不让微腐败者幸免。

决不让微腐败者幸免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意识和顽强的意志品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厉行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先后制定和修订了80余部党内法规,并通过党纪党归立案审查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万多起,处理24万多人,有力地推动了反腐败斗争从胶着状态到压倒性态势的形成。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成效表示很满意或比较满意的比例由2012年的75%增长至2016年的92.9%。

然而,从媒体不时曝光的微腐败案例看,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远未禁绝,离党和人民的要求相距甚远,仍有那么一些人心存侥幸,视党纪党规为儿戏,低估党中央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问题上的顽强意志,铤而走险,打檫边球,破“底线”,踩“红线”,在广大人民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党中央多次重申“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这意味着,任何微腐败者都休想幸免。

决不让微腐败者幸免需要多管齐下。预防和惩治微腐败绝不仅仅是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而需要多管齐下。首先要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肩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各级党委。事实证明,如果一个地方党委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四个意识”观念淡薄,微腐败的发生是迟早的事情。因为信任不能代替监督。

其次要加强教育,以案说纪,以案说法。当前,个别党员干部对党章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的学习不够重视,总认为事不关己,即或迫于压力学习也是小和尚念经——有口无心。殊不知,正是缺乏学习,内心没有“底线”才会闯“红线”,出现微腐败问题。俗话说,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各级党组织应通过“三会一课”等形式以微腐败案例说纪,以案说法,让微腐败者休想幸免的观念深入人心。

再次要继续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及时查处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无论是肩负主体责任的党委还是监督责任的纪委都不能有“护犊子”的思想,而应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各项监督机制的作用,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依章依归严惩微腐败者,决不让其中任何一个幸免。


责任编辑:华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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